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8〕18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厅由厅各有关处室组织编报的“建筑用资源重点矿区勘查评价及矿山环境风险评估”“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政策制定与调查评估”“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层构造及岩浆岩与金多金属成矿作用调查评价”“综合事务”“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海南岛陆域建筑用砂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海南省儋州市蓝洋观音岩石灰岩采石场综合治理及省级地质公园建设(二期)”“海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潜力调查评价”“自然资源宣教教育”“耕地保护管理”“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综合事务(原规划委员会本级)”“海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普查”“空间管控和规划督察子系统”等17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由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报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不动产登记及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执法办案”“国土资源监察”“土地储备地债资金还本付息”“文昌木兰湾省级土地储备”“屯昌县屯城镇城北新区省级土地储备”“乐东县滨海旅游度假区省级土地储备”“环岛高速铁路沿线省级土地储备”“农垦省级土地储备”“地质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综合事务”“购买近海雷达监测网信息”“省海洋与渔业通信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海口海监渔政综合服务基地”“执法办案”“综合事务”“1500吨省级维权执法专用海监船”“洋浦防风水鼓二期”“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等20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