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关于省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第552199号建议答复的函

  琼规管函〔2017〕167号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关于省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第552199号建议答复的函
  
  彭隆荣等14位代表:
  你们提交的《关于协调解决“多规合一”存在问题更好实现垦地融合发展的建议》(第552199号)收悉。结合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实际,并综合海口市政府和三亚市政府的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了省、市县两级农垦系统参与“多规合一”改革的工作机制
  2015年2月,我省启动“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在“多规合一”改革过程中,为协调解决我省农垦规划和发展问题,更好地实现垦地融合发展,我省在设计和成立省和市县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时,均将省农垦集团和市县农垦公司作为成员单位之一,在工作机制上保障农垦系统全程参与“多规合一”改革各环节的审议、审查和决策。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在农垦系统的支持和配合下,目前,我省已完成省域和市县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了中央深改组高度肯定。
  二、“多规合一”改革已对农垦问题进行了统筹考虑
  在省域和市县域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省“多规办”和市县“多规办”充分听取了农垦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的统筹衔接。一是在《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土地利用专篇中,对农垦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进行单列,较好地保障农垦发展需要。由于市县总体规划是一项中长期规划,且市县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农垦发展应纳入市县总体发展中统筹考虑,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不宜在各市县间统筹调剂农垦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将农垦场部发展纳入省域和市县域城镇规划体系进行统筹安排,并分为场镇融合型、场镇相邻型、场镇相离型三种类型加以指导。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改革思路和“八八战略”要求,将南平医疗养生产业园区、万宁槟榔城等农垦八大园区、重点项目用地纳入规划。
  三、按程序启动市县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
  目前,《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待批,各市县总体规划已于2016年底陆续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经省政府同意,我委于2017年7月13日向各市县政府印发了《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关于抓紧实施市县总体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琼规管〔2017〕11号),要求各市县抓紧组织实施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县总体规划,如因道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需对市县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照单个项目编制调整方案报省规划委员会组织审查。我委正在研究制定市县总体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县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农垦系统范围内的规划调整需求,可协调相关市县按规定编制市县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申报审查。
  建议涉及的海口、三亚等具体项目的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海口市政府和三亚市政府答复意见为准。建议加强与海口、三亚市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市县总体规划的实施和修改完善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文天光
  联系电话:68556537 
  
  附件:1.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552199号建议协办情况的函
  2.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2199号建议有关办理意见的函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