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机器赋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局(政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园区(新区、开发区),各图审机构,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器管规划”的工作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和《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机器赋码和电子证照(以下简称规划许可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统一编码规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全省统一编码。编号数字共15位,前6位数号码按照行政区划代码执行(详见附件1),7-10位数号码代表证书发放年份,第11位数字号码代表规划许可证分类(1代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代表房屋建筑工程,3代表私人住宅,9代表其他),12-15位数号码代表证书发放序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编码构成如下:
二、全面启用电子证照
自2021年4月13日至6月30日,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试运行,根据工作需要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可并行发放,试运行期间遇到问题随时会商,协调解决困难问题;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
企业和群众在海南政务服务网经海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向审批机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和延期等事项,获批后可自行下载和打印带有审批机关电子签章的电子证照,7月1日起审批机关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规划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涉密项目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三、电子证照使用规则
(一)电子证照样式和内容。电子证照采用PDF格式文件为载体,加盖市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同时配套生成证照二维码,证照尺寸规格为A4(横版),分为正本和副本。规划许可电子证的正本信息包含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验证二维码、发证机构、电子签章等信息;副本作为正本的详尽说明。正本和副本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证照申请、签发和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私人住宅和其它四类,电子证照的申请、签发和获取经工建系统完成。
1.申请要求。项目业主填写规划许可申请审批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并按材料清单提交相关材料和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坐标文件。报建申请审批表模板详见附件3,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2.签发流程。各市县审批部门受理并核发规划许可证。在业务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加盖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电子签章,在线生成完成电子证照签发。各市县规划许可出证单位和对应的电子签章详见附件5。
3.获取方式。向审批部门申请核发、变更、延期等事项获批后,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登录账号→用户中心→证件资料→电子证照→选择证照,进行自主下载和打印。
(三)证照应用。在海南政务服务网办理各项业务,如需提供规划许可证作为申请材料的,可在上传材料页面“填报材料”→“证照库”→“新电子证照库”→勾选要引用的证照,点击“引用”,即可调用电子规划许可证。
(四)证照信息公开。规划许可证照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上二维码查验,实时获取规划许可信息;也可以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的“工改首页”→“证照公示”→搜索规划许可证号,进行查询。
(五)证照监管。规划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变更的,需重新变更规划许可证,并生成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原有的电子证书和证书二维码显示无效。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与纸质证照的衔接工作
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对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照信息进行检查和清理,按照电子证照标准逐步实行电子化。
已取得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对尚未统一换发电子证照的项目,先补录生成电子证照,再申请办理换发、变更、延期等申报事项。
五、其他事项
(一)强化数据共享。推进工程规划许可证全流程自动推送,加强工建系统与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等政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审批结果数据回流、信息实时共享互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行为可追溯、可查询。
(二)项目红线提交要求。为提升政务信息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申报人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上传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和建筑单体首层占地范围线坐标文件,数据格式须采用SHP压缩包格式、DXF格式或CSV界址点坐标表三种之一。坐标文件须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参照《国土资源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和《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启用海南地方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的通知》(琼测国〔2020〕1号)。项目红线提交要求详见附件6。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编码行政区划代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审批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清单
5.各市县规划许可出证单位和对应的电子签章
6.工程建设项目红线提交要求说明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