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执行,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目标
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我省着力推进国土空间智慧治理体系建设,依托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汇集了资规、测绘、农业农村等30个部门1100余项空间数据,初步建成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底座,已累计为各厅局、市县、园区提供数据调用约1.215亿次,目前汇集数据量仍在持续新增。
为了加强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规范国土空间基础数据采集汇交和共享应用,强化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省制定并出台了《办法》。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土地调查条例》《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总体方案》《关于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完善国土空间智慧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个章节二十八条,主要从基本定义、适用范围、数据标准、职责分工、采集汇交、共享应用、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我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一)提出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定义。明确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分类为基础测绘数据、基础地质数据、基础调查数据,以及各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的行业专题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实现分类管理。
(二)明确“一库一平台”的国土空间基础数据载体。即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库是数字政府、智慧海南的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统一底座,负责统一全省国土空间底图、底线和底数,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是统一管理平台。
(三)规范国土空间基础数据采集汇交流程。《办法》规定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生产遵循一种数据一个来源的原则,避免重复采集、多头采集,国土空间基础数据提供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数据标准规范汇聚数据,并对汇聚的数据质量负责。
(四)发挥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应用价值。《办法》提出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应用方向及要求,明确政府部门应当推动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在数字政府、智慧海南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开展技术研发和增加产品供给,提高数据开发利用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确保数据安全。《办法》强调了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工作,明确了数据保密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确定了“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原则,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守好数据安全保密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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