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公示启事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进行《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启事
《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我局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
2.公示地点:《海南日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zrz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路2号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571339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3332128,联系人:刘工。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2:公示内容
《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
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简介
一、项目区位及规划范围
项目用地位于文昌市翁田镇排瑯村,距离翁田镇区约5公里,用地面积为40031.26平方米(折合60.047亩)。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通过新建石英砂深加工生产线,生产的高纯砂产品附加值高,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加快产业的转型升级,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及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石英砂深加工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勘〔2023〕16号)的要求。
2.完善项目用地规划层面的需要:石英砂深加工项目选址位于翁田镇排瑯村区域,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矿产能源发展区),尚无明确的指导项目建设的规划条件,需对项目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论证确认,为项目的审批提供依据,尽快项目的落地实施。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2.《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5.《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GBT 51080-2015)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50016-2014)
7.《文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国家、海南省其他有关规范和标准。
四、规划控制指标
在符合相关规范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论证分析该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和绿地率等用地规划条件以及相应的影响分析,明确该地块的用地编号为BY-019,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五、主要图纸
(一)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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