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公示启事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行
《文昌市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协同
综合利用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
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启事
《文昌市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协同综合利用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我局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
2.公示地点:《海南日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zrz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路2号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571339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3332128,联系人:刘工。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8日
附件2:公示内容
《文昌市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协同综合利用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简介
一、项目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项目位于文城镇青山岭区域,毗邻乡道Y325,距离文城镇中心城区约3.0公里,规划范围(即用地面积)为26483.71平方米(约39.73亩)。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响应国家及地方政策的需要。
项目建设既可以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综合处理,又可以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符合国家“减污降碳”战略,是响应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的需要。
2.落实专项规划的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十四五”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及《文昌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要求,完善终端垃圾处理设施,有利于加快构建持续稳定发展和环境友好型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布局,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提质升级。
由于本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所在区域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缺乏完整的规划控制指标指导项目的开发建设活动,亟需对本项目地块编制规划指标论证报告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合理可行的规划控制指标。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2.《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5.《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GBT 51080-2015)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50016-2014)
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
8.《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标准》(征询意见稿)
9.《“十四五”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10.《文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1.《文昌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12.《文昌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13.国家、海南省其他有关规范和标准。
四、规划控制指标
通过论证该项目的用地性质、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等规划条件以及相应的影响分析,明确该地块的用地编码为BY-021,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1309),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
五、主要图纸
1.分图则
2.区位分析图
3.规划范围分析图
4.上位规划分析图(一)
5.上位规划分析图(二)
6.土地利用规划图
7.道路系统规划图
8.给水工程规划图
9.排水工程规划图
10.电力工程规划图
11.电信工程规划图
12.综合防灾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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