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万宁市槟榔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后公布
一、 规划编制历程
为衔接落实《万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引导新时期下槟榔城的发展建设,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万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万宁市槟榔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项目进行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万宁市人民政府及万宁市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23年5月9日,提交专家评审,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2023年11月18日通过万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2024年6月20日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琼万府资函<2024>82号)
二、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以《万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槟榔城产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为规划范围,面积为262.06公顷。
三、 总体定位和规模控制
1、总体定位
槟榔城定位为依托槟榔城产业园区现有产业基础,发展涵盖农副食品精深加工、新型制造等产业领域,延展上下游产业链,并配套商贸物流相关产业服务设施的综合性产业园。
2、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262.0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38公顷、工业用地164.49公顷、仓储用地12.3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9.9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混合用地9.9公顷、二类工业用地/科研用地混合用地29.8公顷。
3、人口规模
槟榔城总人口规模为2.06万人,其中产业直接就业人口1.60万人、配套服务业人口0.2万人、就业带眷人口0.08万人、村庄/连队人口0.18万人。
四、 空间结构和规划布局
规划区规划功能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两轴两组团三大功能分区”。
(1)一心:提供人才服务、商贸交易、信息平台等的园区综合服务功能中心。
(2)两轴:沿县道424及国道223形成的产业发展轴。
(3)两组团:指槟榔城沿着园区主干道形成的农副食品加工、新型制造等综合产业组团及沿223国道形成新型制造产业组团。
(4)“三大功能分区”:即组团内细分的功能分区。
农副食品精深加工、食品制造区:主要建设特色热带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同时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引入槟榔保健品、药食、营养品、酒类、饮料、旅游食品等深加工领军企业,深度开发槟榔药用、食用价值,推动园区槟榔产业转型升级的区域。
新型制造区:县道424南面及西北面主要发展高端装备组装制造等新兴制造业态的区域。国道223两侧新型制造分区以保留现状医药制造、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等业态的区域,引导相关产业配套聚集。
生活配套服务区:提供社区商业、购物、居住、社区公共服务等相关联的生活配套区。
五、 用地分类
本次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分类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执行。
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混合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科研用地混合用地。
六、 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38公顷,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67%。
2、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164.4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62.77%。其中,规划一类工业面积7.01公顷;规划二类工业面积157.48公顷。
3、仓储用地
规划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面积12.3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4.73%。
4、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20.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7.71 %。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19.47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73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0.38%。其中供电用地0.64公顷;环卫用地0.36公顷。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9.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7.59%。其中公园绿地用地15.23公顷;防护绿地用地4.67公顷。
7、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混合用地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9.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3.78%。
8、二类工业用地/科研用地混合用地
规划工业科研混合用地29.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11.37%。
规划用地一览表
用地名称(用地代码) | 面积 (公顷) | 比重 (%)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三级类 | ||
居住用地(07)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4.38 | 1.67 | |
其中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4.38 | 1.67 | |
工矿用地(10) | 工业用地(1001) | 164.49 | 62.77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100101) | 7.01 | 2.67 |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157.48 | 60.09 | ||
仓储用地(11) | 物流仓储用地(1101) | 12.39 | 4.73 | |
其中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 | 12.39 | 4.73 | |
交通运输用地(12) |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 19.47 | 7.43 | |
交通场站用地(1208) | 0.73 | 0.28 | ||
其中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20802) | 0.19 | 0.07 | |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 0.54 | 0.21 | ||
公用设施用地(13) | 供电用地(1303) | 0.64 | 0.24 | |
环卫用地(1309) | 0.36 | 0.14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公园绿地(1401) | 15.23 | 5.81 | |
防护绿地(1402) | 4.67 | 1.78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零售商业用地(090101) | 9.90 | 3.78 |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科研用地(0802) | 29.80 | 11.37 | ||
规划范围总面积 | 262.06 |
七、 开发强度控制
居住用地(07)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工矿用地(10)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仓储用地(11)容积率控制在1.0-2.0;交通运输用地(12)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公用设施用地(13)容积率控制在0.8以下;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容积率控制在0.05以下;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零售商业用地(090101)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科研用地(0802)容积率控制在1.0-2.0以下。具体开发强度控制详见容积率控制图。
八、 建筑高度控制
居住用地(07)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工矿用地(10)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仓储用地(11)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交通运输用地(12)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公用设施用地(13)12米以下;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6米以下;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零售商业用地(090101)24米以下;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科研用地(0802)30米以下。
公示图纸目录
1. 区位图
2. 功能结构规划图
3. 用地规划图
4. 道路交通规划图
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6. 容积率控制图
7. 建筑高度控制图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