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CZ01管理单元法定图则》批后公布
为更好的指导万宁中心城区在海南自贸港背景下的开发建设,衔接落实《万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便于万宁市中心城区的规划管理,开展了《万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编制工作,并按10个管理单元分别批复实施。目前《万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CZ01管理单元法定图则》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万府资函[2024]9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万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CZ01管理单元法定图则》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
《万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CZ01管理单元法定图则》简介
一、规划编制历程
在编制过程中,CZ01管理单元规划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万宁市人民政府及万宁市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24年4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1日进行了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同期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
——2024年5月28日通过万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2024年7月8日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万府资函[2024]96号)。
二、规划范围
CZ01管理单元位于中心城区北部,东临环岛高速公路,南至后田村,西至红石小学,北至群乐村,依据万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确定本单元面积约136.27公顷。
三、规划总体控制
(1)主导功能:以城镇居住、公共服务和工业仓储为主导功能。
(2)人口规模容量:1.6万人。
(3)用地规模:136.16公顷。
(4)总建筑面积:189.49万平方米。
四、规划用地构成
单元内规划建设用地包含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8类。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总建设用地比例(%) | |
07 | 居住用地 | 78.95 | 57.98 |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1.46 | 15.76 | |
0702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34 | 0.25 | |
070102/0901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 56.75 | 41.68 | |
0703 | 农村宅基地 | 0.40 | 0.29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27.48 | 20.19 |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85 | 1.36 | |
080402 |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 10.57 | 7.76 | |
080403 | 中小学用地 | 12.01 | 8.82 |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0.95 | 0.70 | |
080405 | 其他教育用地 | 0.84 | 0.62 | |
0806 | 医疗卫生用地 | 1.26 | 0.93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56 | 0.42 | |
0901 | 零售商业用地 | 0.28 | 0.21 | |
0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28 | 0.21 | |
10 | 工矿用地 | 9.63 | 7.07 | |
100101 | 一类工业用地 | 2.60 | 1.91 | |
100101/110101 | 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 7.03 | 5.16 | |
11 | 仓储用地 | 3.67 | 2.70 | |
11010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3.67 | 2.70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14.86 | 10.91 | |
1207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4.57 | 10.70 |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29 | 0.21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0.02 | 0.01 | |
1310 | 消防用地 | 0.02 | 0.01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0.99 | 0.72 | |
1401 | 公园绿地 | 0.66 | 0.48 | |
1402 | 防护绿地 | 0.33 | 0.24 | |
(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合计 | 136.16 | 100.00 | ||
非建设用地合计 | 0.11 | —— | ||
单元范围面积 | 136.27 | —— |
五、地块控制
(1)地块编码体系
为了有效的引导开发,适应未来片区建设管理及应对市场需求,规划地块编号由三级编码组成。一级编码为单元代号+单元编号(其中城镇单元代号CZ、产业单元代号CY),二级编码按照功能结构划分、道路分隔编制,划分街区代号+街区编号,以A01、B01、……顺序表示。三级编码按每个街区内部不同地块,地块以01,02,……顺序表示。例如,01城镇单元中01街区中的第一个地块,其编号为CZ01A0101。
(2)地块使用强制性指标体系
地块使用与混合用地性质、混合比例、容积率、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禁止机动车道开口路段等属强制性内容。
(3)开发强度控制
考虑到单元未来对老旧功能区的更新改造需求,单元内一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和类物流仓储用地的容积率不低于0.8,其他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0。
(4)建筑密度控制
除已建农贸市场建筑密度50%外,单元内一类工业用地和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的建筑系数不低于40%,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的建筑系数不低于35%,其他未出让、未开发地块建筑密度不超过40%。
(5)建筑高度控制
单元内建筑限高整体控制在45米以下,临近环岛高速公路一侧建筑高度宜控制在24米以下。
六、图纸目录
01-CZ01管理单元划分图
02-CZ01管理单元图则
03-CZ01城市设计导则
04-CZ01容积率控制图
05-CZ01建筑密度控制图
06-CZ01建筑限高控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