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的要求,我厅组织2024年度中央下达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2023年1031财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6号),提前下达我省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245万元专项用于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2023年12月15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资环〔2023〕1424号),提前下达琼海市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245万元,专项用于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2024年6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0号),下达我省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5万元,用于支持我省围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开展基础测绘工作。2024年7月5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资环〔2024〕564号),下达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5万元,用于支持“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

2024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24资金总投入

(万元)

中央资金

(万元)

省级资金

(万元)

1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245

245

0

2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

5

5

0

合计

250

250

0

(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的绩效目标通过综合治理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效遏制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的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大比例尺地形图和影像图、实景三维数据产品的制作更新,为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撑。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中央下达我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50万元,其中,用于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245万元,用于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5万元省级财政未安排配套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数为25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至20253月,中央资金执行数为206.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66%。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24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截至20253月,中央资金执行数为201.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31%

(2)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截至20253月,中央资金执行数为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目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规划、讲求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分配下达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情况。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审查、野外测绘及调查、成果报告编制、成果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并根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设立项目总账和明细账,根据项目进度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并及时填报资金监测监管系统。2个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由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2024年完成中央资金支出201.65万元,用于实施方案编制、建安工程等费用支出。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由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实施。2024年完成中央资金支出5万元,用于实施方案和成果报告评审、测量及成果图制作等费用支出。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两个项目下达的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25年3月,项目总体工程形象进度已达100%完成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核销地质灾害隐患2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地质灾害“三查”覆盖率、地质灾害隐患管控率均为100%,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得到提升。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在崩塌隐患边坡坡脚修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排水系统等工程措施。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在崩塌隐患边坡坡脚修建重力式直立挡士墙、扶壁式挡土墙、排水渠工程、墙后土方回填夯实、地面硬化及护栏等工程措施。施工期间出现台风及强降雨天气,影响施工进度,项目于2024年12月完工,造成年底时间不足,未完成验收。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7月29日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8月28日向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发函报送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和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8月27日签订项目测量和成果图制作委托合同。2024年9月12月开展野外测量、调查、数据处理、成果图制作、报告编制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在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通过无人机搭载LiDAR和倾斜相机方式,获取工作区内激光点云数据和倾斜影像数据,制作工作区1:1万及1:50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实景三维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工作区地质灾害隐患精细识别。项目成果报告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专家评审。工作成果可为我省和昌江县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等工作提供有利支撑。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2处。绩效指标已完成。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①开展基础测绘生产工作区县数1个,为昌江县(绩效指标为1个)②完成1:1万和1:5000数字地形图5平方千米数字正射影像(DOM)5平方千米(绩效指标为1:1万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和影像图的制作更新5平方千米);③完成数字高程模型(DEM)实景三维模型5平方千米(绩效指标为实景三维数据产品的制作更新5平方千米);④实现5平方千米工作区内1:1万基础测绘地形图覆盖率100%(绩效指标为1:1万基础测绘地形图覆盖率100%);⑤实现5平方千米工作区内三维数据产品覆盖率100%(绩效指标为实景三维数据产品覆盖率100%)。全部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2)质量指标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未完成质量指标,施工期间出现台风及强降雨天气,项目于2024年12月完工,造成年底时间不足,未完成验收。目前正在组织验收。下一步,将在后续地灾防治项目中加强工作统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完成质量指标为:项目验收合格率绩效指标值为100%,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专家组评审,项目成果合格。绩效指标已完成。

(3)时效指标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2024年度实施方案已按时编制完成。绩效指标已完成。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2024年度中央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总体工程形象进度100%,按时完成了项目验收。绩效指标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2处地灾隐患点全部治理完成,核销地质灾害隐患数量2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达到100%,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得到提升。

2)社会效益指标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实现地质灾害“三查”覆盖率100%地质灾害隐患管控率100%,综合治理全部完成,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社会效益指标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有力支撑的应用案例1个”。项目根据工作区实景三维模型、无人机正射遥感影像,并参考工作区原有基础地质、地质灾害资料,遥感解译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经实地核查确认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对人员、车辆等造成较大威胁的有崩塌4处、滑坡1处,该工作成果可为我省和昌江县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等工作提供有利支撑。基础测绘数据可长期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后续可继续扩展本次工作测绘成果的应用场景。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项目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基础测绘数据信息有效时间3年。项目工作区位于昌江县偏远乡镇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地貌为丘陵山区及山间谷地,植被发育,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居民点及乡村道路建设。区内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规模较小,本次工作形成的正射影像、实景三维模型等基础测绘数据信息有效时间可持续性久。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经向周边群众了解,对隐患点治理成效表示满意,实施区域受益群众满意达100%。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项目满意度指标为实施区域受益群众满意度≥90%。项目形成基础测绘数据,并识别出5处对人员、车辆等造成较大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昌江县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监测预警等工作有很好的参考、指导作用。对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项目满意度大于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预算执行和质量指标未完成原因:施工期间出现台风及强降雨天气,影响工程进度,项目于2024年12月完工,造成年底时间不足,未完成验收。目前正在组织验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加快推进资金支付指导琼海市尽快拨付请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资料整理、结算审核和决算工作,争取在汛前(5月份)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和剩余资金拨付。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未完成指标将于2025年5月前抓紧完成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项目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全部完成。我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将督促琼海市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任务,达到项目建设预期效果。同时,对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发现的问题,将督促项目市县进行认真核改,并及时在政府及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附件:1.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2.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1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

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治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琼海市石壁镇南俸居新旺队崩塌、龙江镇龙江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资金使用单位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245

201.65

82.31%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245

201.65

82.31%

     地方财政资金

0

0

/

      其他资金

0

0

/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执行准确性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拨付资金。项目施工进度均经业主单位、监理、施工方等现场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质量指标未完成。

因施工期间出现台风及强降雨天气,项目于2024年12月完工,造成年底时间不足,未完成项目验收。目前正在组织验收。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作。

按时编制完成2024年度实施方案,完成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核销地质灾害隐患2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地质灾害“三查”覆盖率、地质灾害隐患管控率均为100%,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得到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处)

2

2


质量指标

治理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0

施工期间出现台风及强降雨天气,项目于2024年12月完工,造成年底时间不足,未完成验收。目前正在组织验收。下一步,将在后续地灾防治项目中加强工作统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时效指标

按时编制完成2024年度实施方案

100%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核销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处)

2

2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

100%

100%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提升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地质灾害“三查”覆盖率

100%

100%


地质灾害隐患管控率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

≥90%

10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2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

测绘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昌江县王下乡政府至浪论村一带LiDAR测绘

中央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资金使用单位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5

5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

5

100%

      地方财政资金

0

0

/

        其他资金

0

0

/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海南省昌江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开展基础测绘工作,包括大比例尺地形图和影像图、实景三维数据产品的制作更新,为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撑。

开展基础测绘生产工作区县数1个昌江县;完成1:1万和1:5000数字地形图5平方千米,数字正射影像(DOM)5平方千米;完成数字高程模型(DEM)和实景三维模型5平方千米;实现5平方千米工作区内1:1万基础测绘地形图覆盖率100%;实现5平方千米工作区内三维数据产品覆盖率100%。工作成果可为我省和昌江县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等工作提供有利支撑。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开展基础测绘生产工作区县数

1个

1个


1:1万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和影像图的制作更新

5平方千米

5平方千米


实景三维数据产品的制作更新

5平方千米

5平方千米


1:1万基础测绘地形图覆盖率

100%

100%


实景三维数据产品覆盖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时完成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有力支撑的应用案例

1个

1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础测绘数据信息有效时间

≥3年

≥3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实施区域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5%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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