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支持推荐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各申请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优化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资源,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琼府办〔2021〕76号)要求,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推荐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本行业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或取得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不含二级)从事相关专业满8年;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
(二)申报专业数量
申请人申报的专业类别原则上不超过3个。对于评标专家紧缺的专业,可结合实际需求由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统筹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分类标准详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加入省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取消专家资格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或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可能影响评标评审公正的情形。
在职国家公务员、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省专家库;上述人员离职、离退休3年后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加入。特殊专业或特殊工程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二、评标专业设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申请人应结合自身专长和工作实际,在分类表中选择与本行业相关的三级类别相应的专业代码(如:A010101总体规划)进行填报,个别专业只有二级类别的按二级填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相关专业主要包括: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林业工程、农业工程、水利工程、矿山工程、地质勘察等。具体相关专业设置详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方法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常态化征集,采用网上报名并审核的方式。申请人申请加入省专家库可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申请人工作单位对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均应签署意见。
(二)报名方式方法
评标评审专家申报统一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官网(网址:https://ggzy.hainan.gov.cn/)“市场交易主体登录”→“专家登录”→“个人登录”办理。(详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予以支持并积极组织和推荐个人申请,申请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造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由于我厅政府采购项目需从省财政厅监管的政府采购行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申请人需同时将政府采购评审行业作为兼评专业申报入库,有关主评和兼评行业评审专家征集流程参考《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入库的通知》(琼财采〔2025〕230号)(详见附件4)执行。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许亮勋,1363758031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3307553043
附件: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年版)
3.海南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操作手册
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入库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