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23


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280号)的要求,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组织2021年度中央下达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进行绩效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我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35,000.00万元。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资环〔2021197号),下达万宁市、儋州市2021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预算35,000.00万元,其中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5,000.00万元和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0,000.00万元。

2021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明细表(实施方案批复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中央资金

(万元)

地方资金

(万元)

1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49,686.33

25,000.00

24,686.33

2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34,109.85

10,000.00

24,109.85

合计

83,796.18

35,000.00

48,796.18

(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海南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督促万宁市、儋州市政府落实市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落实地方资金。二是通过开展万宁小海内海域养殖清退工作及部分退养池塘的平整,减少养殖活动对近岸生态系统的影响,恢复原生态,全面取消湖内养殖,上游截污,消除黑臭水体,恢复小海潟湖优良的生态环境,实现小海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实现人水和谐。三是通过在儋州湾开展海岸滩涂栖息地恢复项目,保护和改善海洋生物及鸟类的栖息生境,恢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现沿岸海域和河口生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围绕建设美丽海洋的总目标,坚持海陆统筹、区域联动,积极推进海湾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最终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整体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五是提高海南岛潟湖的美观性、观赏性,从而吸引游客观光旅行,增加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后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养殖池塘清退面积227.6公顷;养渔排清退数量10000口;红树林种植面积97.9公顷;加固防潮提长度315米。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滩涂栖息地恢复面积48.3公顷;清退养殖塘栖息地恢复面积27.8公顷;养殖塘清退面积296.1公顷;红树林种植面积268.3公顷;岸线垃圾清理15千米;⑥互花米草治理面积0.11公顷;⑦鱼藤治理面积106.6公项;⑧鸟类高潮位栖息地恢复面积40.3公顷。

项目总体目标清晰、合理,重点突出,选取的考核绩效指标可衡量、可考核,整体方案目标制定明确、合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中央下达我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5,000.00万元,到位率100%,地方资金已安排到位47331.44万元,到位率100%

2021429,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资环〔2021197号)文下达万宁市、儋州市2021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35,000.00万元。其中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5,000.00万元、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0,00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万宁市201910-20222月分批安排地方资金24686.33万元;儋州市20219月已安排地方资金22645.11万元(儋州市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总投资安排地方资金),已全部及时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项目资金总额为82331.44万元,资金执行数为43519.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2.86%。其中:中央下达海南省2021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预算总计35,000.00万元,均已全部拨付至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再由财政局拨付至业主单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为35,000.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0662.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9.04%;地方资金全年预算数为47331.4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2856.5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8.29%。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1430,万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万财行〔2021301号)文下达给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25,000.00万元。截至20211231日,项目资金总额为49,686.3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5,000.00万元,地方资金24,686.33万元,资金执行数为21,906.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4.09%。其中已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662.82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为42.65%;地方资金11243.66万元,地方资金预算执行率为45.55%

2)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157,儋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儋财建〔2021469号)文下达给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10,000.00万元。截至20211231日,项目资金总额32645.11万元(可研批复总投资),资金执行数为21612.9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6.21%。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000.00万元,地方资金22645.11万元。已使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0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地方资金11612.93万元,其他资金预算执行率为51.2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规划、奖惩结合、讲求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2个项目均按照项目所在地市级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对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设计、组织实施、验收等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设立单个项目总账和明细账,根据项目进度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并及时填报资金监测监管系统。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按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还要组织做好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做好资金核算工作,及时办理年度结算和账务决算,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在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报送相关决算材料,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2个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按照万宁市人民政府2021513日专题会议纪要《研究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分配和项目推进事宜》(〔2021301号)分为3个子项目进行推进,其中小海退养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投资23,474.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0.00万元,地方资金15,474.44万元;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总投资11,279.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0.00万元,地方资金5,279.41万元;小海沿岸生态修复截污项目-万城镇总投资14,932.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000.00万元,地方资金3,932.48万元。截至20211231日,已完成中央资金支出10662.82万元,地方资金支出11243.66万元。其中小海退养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支出中央资金约4953.79万元,用于项目施工主体费用支出;地方资金已支出约11,143.66万元,用于退塘退排及项目前期费用支出;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目前尚未支出;小海沿岸生态修复截污项目-万城镇项目已支出中央资金5,709.03万元,用于项目施工主体费用支出;地方资金已支出1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费用支出。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2021811日专题会议纪要(〔2021108号)和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纪要(儋自然资党组纪要〔2021〕第25期)决定,2021826日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规定程序将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0,000万元资金拨付至项目业主单位儋州市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11231日,中央资金已支出10000万元,用于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滩涂栖息地恢复工程及退塘还林工程等方面支出;地方资金已支出约11,612.93万元,用于退塘补偿以及项目建议书、可研、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支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时的总体目标,2个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1万宁市小海退养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1330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与2020年度海南省万宁市退养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合并办理审批手续,下同),414日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6月完成本底本底调查及报告编制,710日万宁市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建议书,716日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99日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批复,915日完成项目施工图专家评审,926日万宁市财政局批复项目施工图预算,1025日完成施工、监理招标。(2)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2021918日万宁市行政审批局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119日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1230日完成监理招标,2022217日完成施工招标,因项目正在办理海域使用权和海洋环评审批手续,尚未进场施工,预计4月份正式开工。(3)小海沿岸生态修复截污项目-万城镇项目20213月启动,6月万宁市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月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8月万宁市财政局批复项目施工图预算,9月完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10月项目开工建设。

项目进展情况:一是小海退养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完成小海养殖池塘清退227.6公顷,退排10000口,围堰约5.8公里,吹填起垄面积93公顷,红树林种植61公顷(920亩),完成项目进度68%;二是小海沿岸生态修复截污项目-万城镇段,已完成砼路面切缝56678m,砼路面破除14169m2,管道敷设3654m,检查井安装189,集庄、春园、乌场等3个行政村5个泵站工程正在建设。三是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尚未开工。目前项目总体进度已达40%

2.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2021524日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624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续5个子项目分别批复,其中有害生物防治工程726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827日完成施工招标,108日完成监理招标;海岸滩涂栖息地修复工程98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118日完成施工招标,109日完成监理招标;退塘还林工程927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1021日完成施工、监理招标;海岸带污染治理工程2022222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即将招标;智能生态监测系统工程已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即将批复。

项目进展情况:一是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包括106.6公顷的三叶鱼藤和0.126公顷互花米草已完成全面治理;二是海岸滩涂栖息地恢复工程已完成滩涂栖息地恢复面积48.3公顷,养殖塘栖息地恢复面积19公顷,鸟类高潮位栖息地恢复项目已修缮外围东西侧堤坝1588米;三是退塘还林工程已完成352.8公顷的养殖塘清退补偿支付工作,平整种植场地122.4公顷;四是海岸带治理工程(岸线垃圾清理)正在组织施工招标;五是智能生态监测系统工程正在抓紧初步设计概算报批和施工招标工作。目前项目总体进度已达38%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完成数量指标为:①养殖池塘清退面积227.6公顷;②养渔排清退数量10000口。未完成数量指标为:①红树林种植面积97.9公顷,已完成种植红树林61公顷;②加固防潮提长度315米,尚未开工建设。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完成数量指标为:①互花米草治理面积0.11公顷;②鱼藤治理面积106.6公项;③养殖塘清退面积352.8公顷;④滩涂栖息地恢复面积48.3公顷。未完成数量指标为:①清退养殖塘栖息地恢复面积27.8公顷,已完成19公顷;②红树林种植面积268.3公顷,尚未开工建设;③岸线垃圾清理15千米,尚未开工建设;④鸟类高潮位栖息地恢复面积40.3公顷,已修缮外围堤坝1588米,其他尚未开工建设。

2)质量指标

单项工程严格按照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电力、交通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具体施工过程中,严格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承包商),建立起了工程的技术管理制度。万宁市、儋州市平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整理面积的数量。目前已完工的项目质量均达标准要求,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小海退养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种植红树林61公顷,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小海沿岸生态修复截污项目已完成管道敷设3654m等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已完成,有害生物清理率已达90%,完成率100%;海岸滩涂栖息地恢复工程已完成部分指标,已完成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红树林种植工作尚未开展,因此造林成活率尚无完成量。

3)时效指标

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时的项目完成时间目标,2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预算执行率44.09%,工程总进度40%,已完成建设项目按时完成率100%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预算执行率66.21%,工程总进度38%,已完成建设项目按时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项目始终按照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标准,结合海南省实际单位成本,同步落实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用于奖励项目建设。2个项目工程造价成本预算合理,资金拨付到位、使用规范,成本控制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聘用社区居民开展池塘改造垃圾清理,增加其收入,达成增加社区居民收入指标预期。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儋州湾的红树林湿地资源丰富,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发展生态养殖、生态旅游和药物开发等绿色产业,促进沿海旅游发展提高间接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通过开展主题日活动和培训等活动提高公众对红树林的认知度,达到指标预期。

3)生态效益指标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项目建设,红树林湿地面积有所扩大,海域水面积近岸暗探清洁度得到改善,保护区内养殖作业水域将明显减少,区域红树林植物多样性和完整性得到提高,增加3种鸟的种类,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取得长足改善,达到指标预期。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实施本底调查掌握项目区红树林生态现状完成红树林生态现状认知程度;通过恢复后区域红树植物多样性高于本底情况完成提高种植区域红树植物多样性,增加5种底栖和鱼类等海洋动物数量,达到指标预期。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成后可推动区域各行业发展可持续10年以上,对万宁市未来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长期推动作用,达到指标预期。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退塘还林和栖息地修复,产生持续生态环境效益,对儋州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是长期的,达到指标预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通过项目建设为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提供一个观光、娱乐和休闲的场所,丰富居民的生活内容,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秩序。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公众对象满意度达100%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公众对象满意度达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数量指标未达到总体目标要求,原因:1.小海退养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红树林种植受海水潮汐影响较大,8-11月涨潮期不能种植木苗,影响项目实施进度;2.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需要办理海洋环评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权审批等手续,手续办理需要编制论证报告,经专家审查后再审批,办理时限较长,影响项目推进进度。

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数量指标未达到总体目标要求,原因:1.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时间较长,虽根据项目性质将该项目划分为各子项目并同步开展工作,但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耗时较久,影响项目推进进度;2.项目工作面大且零碎,项目区内环境复杂多变,区域面广,且靠近自然生态保护区,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耗时较长;3.项目区域涉及退塘补偿,目前儋州市相关部门正在全方位配合木棠及新州镇完成约4170亩退塘协议签订工作,但仍有部分养殖户未签订退塘协议,需乡镇与养殖户进一步协调退塘,影响项目进度;4.鸟类高潮位栖息地恢复项目施工受海水涨潮影响较大,并且10月到次年3月底候鸟在此栖息,为保护候鸟此时间段不能在栖息地内施工,影响项目施工进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部门协作,加快项目审批实施。

万宁市和儋州市政府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规划统筹、联席会商、业务协同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审管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优化审批程序,推进项目及时有效实施,确保项目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加强项目推进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通过开展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程,建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管理台账,建立相应的监管平台,万宁市和儋州市政府严格按照202111月王斌副省长在全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专题调度会上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认真查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关键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推进方案,确保项目工作如期完成。万宁市和儋州市政府要落实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抓好质量控制,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1)万宁市需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节点目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倒排工期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推进,确保尽快完成绩效目标。一是督促代建、监理、施工等单位做好工期计划,加快推进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项目前期审批进度,强化部门协作,加快完成海域使用权和海洋环评手续审批,争取项目今年4月份开工建设;二是紧抓红树林种植施工期,制定针对性推进方案,倒排工期,科学安排施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今年10月份完成项目建设。

2)儋州市需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尽快完成绩效目标。一是优化可同步开展项目的报批和编制等环节,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二是统筹推进养殖塘清退及恢复工作,针对原养殖塘区域环境复杂多变现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推进清退及工作面平整等工作,预计4月份全部完成养殖塘栖息地恢复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红树林种植任务,儋州市计划4月中旬开始种植苗木,6月下旬完成全部地块的平整和红树林苗木种植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岸线垃圾清理和鸟类高潮位栖息地恢复工作,其中岸线垃圾清理计划5月进场施工,7月完成垃圾清理工作;鸟类高潮位栖息地恢复已修缮外围堤坝1588米,待候鸟迁徙后抓紧施工,预计4月全部完成。

3.严格项目资金拨付

按照先建后拨的工作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取工作人员组成核查验收小组,共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虚列。

4.优化三级指标的选取

落实各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加强对海岸带、红树林、湿地在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把海洋生态作为生产力来培育,把海洋生态环境当作投资环境来保护,引导地方统筹其他资金和社会资金,发挥资金整体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指标体系的研究,建立更能全面和准确反映生态效益绩效目标的指标体系,从而提高绩效评价的精确度和科学性。

5.加强科技支撑,增强海洋生态系统监测评估能力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可按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科学指导各市县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时跟踪掌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情况,以及在生态修复实施后对修复效果的评估,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及效果评估,实施长期的海域监测能力建设,统一整合监测力量和监测标准,扩大海域监测点布设范围,提高收集分析能力,为养殖清退和海岸线修复的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中产出指标虽未全部完成,但养殖池塘清退、养渔排清退、互花米草治理、鱼藤治理、滩涂栖息地恢复、养殖塘栖息地恢复、鸟类高潮位栖息地恢复均验收评价为优秀,项目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其他未完成指标也将于近期完成或近期开工建设。综上所述,自评等级为良好。

省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在向省财政厅和自然资源部上报《海南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绩效项目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后,择机在政府及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海南省儋州市儋州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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