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43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的要求,我厅组织2023年度中央下达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进行绩效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2023423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8号),下达我省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22000万元,专项用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2023510日,海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资环〔2023299号),下达三亚市、东方市2023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22000万元,其中三亚2023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8000万元方市2022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4000万元。

2023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资金总投入

(万元)

中央资金

(万元)

省级资金

(万元)

1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20000

18000

2000

2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4000

4000

0

合计

24000

22000

2000

(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积极推进海南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督促三亚市、东方市政府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做好项目进度安排。在三亚崖州湾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拆除宁远河入海口附近区域围海养殖设施滨海湿地及无居民海岛种植红树林构建海岸生态缓冲带,修复砂质自然岸线及生态护岸,恢复河口湿地生态防护空间,恢复无居民海岛生态系统,修复河口水文动力,提升砂质岸线防灾减灾能力继续实施东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开展通过岸滩补沙、海岸防护工程建设等,阻止河口海岸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砂质海岸侵蚀等主要生态问题,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提升,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有效增强。全年围绕陆海统筹、山水联动总目标,提升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最终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砂质沙滩岸线修复2.5km②滨海湿地恢复面积45公顷;③河口清淤疏通30公顷;④无居民海岛修复2养殖塘清退60公顷;珊瑚礁修复1公顷。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0.05km2;②保护修复海岸线长度2.4km③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5公顷;④海岸侵蚀防护堤坝长度2.4km;⑤海岸防护工程堤坝长度400m;⑥修复沙滩补沙量15m3⑦补种红树林16.54ha

项目总体目标清晰、合理,重点突出,选取的考核绩效指标可衡量、可考核,整体方案目标制定明确、合理。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20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其中,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3年度下达中央资金180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000万元。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3年度下达中央资金4000万元地方未实际安排预算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3预算安排数24000元,其中中央资金22000万元,省级资金2000万元。截至20243月,中央资金执行数为11902.6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10%。省级资金执行数为0。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2023预算数为20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00万元,省级资金2000万元截至20243月,中央资金执行数为110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1.57%;省级资金执行为0

2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2023预算数为40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截至20243月,中央资金执行数为820.6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0.5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规划、奖惩结合、讲求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财政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项目实施按照审批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对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设计、组织实施、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管理。设立项目总账和明细账,根据项目进度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并及时填报资金监测监管系统。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按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还要组织做好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做好资金核算工作,及时办理年度结算和账务决算,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在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报送相关决算材料,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2个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413日专题会议纪要(〔2022139)的工作安排,项目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截至20243月,已完成中央资金支出11082万元,用于项目生态护岸、河口清淤、珊瑚礁培育等主体工程以及施工图纸设计、监理招标等费用支出,省级资金支出0万元。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由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截至20243月,2023年度中央资金已完成支出820.66万元,用于河口修复、红树林种植等。此外,2022年中央资金已下达25000万元,截至20243月已支出15566.66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两个项目下达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2022927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23418完成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服务单位招投标202383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2023825完成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投标202395日完成监理单位招标,2023112日完成环评批复2023128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实施方案调整省级专家评审,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20231227日,印发《关于同意2023年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变更的函》,同意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变更。

工程进展情况:

截至20243月底,项目总体工程形象进度18%。完成养殖塘清退60公顷,生态护岸完成686米,河口清淤42.6公顷,珊瑚礁盔体浇注600个,培育区育苗15000株。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工作完成情况截至20243月底,项目总体工程形象进度已达100%该项目已于2023年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目前已进入后期养护,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完成数量指标为:养殖塘拆除面积60公顷,河口清淤疏通面积42.6公顷,珊瑚礁修复完成盔体浇注600个,培育区育苗15000。未完成数量指标为:①海岸线修复长度2500②滨海湿地恢复面积45公顷③修复海岛2④珊瑚礁修复面积1公顷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①生态修复区域面积2.86km2(其中绩效目标0.05km2);生态修复总面积2.86km2(年度绩效目标0.05km2修复岸线6700m(年度绩效目标2400m;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115ha(年度绩效目标5ha;⑤海岸侵蚀防护堤坝长度6700m(年度绩效目标2400m海岸防护工程堤坝长度2103m(年度绩效目标400m;⑦沙滩补沙88.83m3(年度绩效目标15m3种植红树林16.54ha(年度绩效目标14.6ha修复珊瑚礁23ha全部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2)质量指标

单项工程严格按照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电力、交通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具体施工过程中,严格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承包商),建立工程技术管理制度。三亚市、东方市加强日常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海南省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完成养殖塘拆除面积60公顷河口清淤疏通面积42.6公顷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目前已完工的项目质量均达标准要求,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3)时效指标

截至20243月,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中的完成时间目标,2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海南省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2023年度中央资金预算执行率61.57%,项目总体工程形象进度约18%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3年度中央资金预算执行率为20.52%,项目总体工程形象进度100%

4)成本指标

2项目始终按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标准,结合海南省实际单位成本,同步落实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用于奖补项目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工程造价成本预算执行,资金拨付到位、使用规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2023年度海南省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表没有设经济效益指标。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海岸带修复、红树林种植等增加周边村民收入,海岸带和珊瑚礁修复效果良好,带动旅游发展,经济收益达到预期效果

2)社会效益指标

海南省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的养殖池塘清退,显著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会和谐稳定,河口清淤疏通工程完成后将有效提升河口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建设完成后社会效益指标可达到预期效果。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达到提升滨海湿地环境质量,修复侵蚀受损岸线和河口海洋生态系统,将河海有机结合,促进陆海生态系统连续性,构建连续完整的河口-海岸防灾减灾体系,增强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同时,整治补沙也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项目社会效益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3)生态效益指标

海南省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目:一是通过拆除围海养殖池梗、修复湿地植被、修复无居民海岛地貌等措施,清除了人类活动对原有河口湿地空间的干扰问题;二是通过开展河口清淤疏通、导流挡沙措施,恢复了原有的河流入海通道,改善了河口区域的水动力条件,增加河口水体与外海交换能力生态效益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是完成通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达到提升盐沼生态环境和珊瑚覆盖率的目标,增加珊瑚群落多样性、改善河口海洋环境质量。二是通过岸滩补沙并辅以工程措施,修复侵蚀受损岸线和河口海洋生态系统,将河海有机结合,促进陆海生态系统连续性,构建连续完整的河口-海岸防灾减灾体系。三是修复珊瑚礁生境,促进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恢复。四是补种适合本土生长的红树林,以实现植被和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增强防御自然灾害能力。项目整体达到预期生态效益指标。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海南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实施的工程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完成通过改善当地盐沼湿地退化和海岸侵蚀现状,恢复珊瑚礁生物多样性和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实现沿岸海域和河口生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海南省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施工部分公众对象满意度可达95%以上。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公众对象满意度可达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海南省三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部分指标未达到总体目标要求的原因:一是项目前期涉及“三区三线”、宁远河河道行洪等问题无法施工,需调整项目实施方案,2023128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省级专家评审,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20231227日,根据专家组意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同意2023年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变更的函》,同意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变更,并要求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尽快组织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0号)》,涉及调整的子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因此2023年工作进度滞后;目前我省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追赶工期,预计可于202412月底前完工。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为2022年度续建项目。截至20243月,项目已完工,中央资金到位共计29000万元,2022-2023两年共计支出16387.32万元,执行率56.51%中央资金支出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优化设计方案和替换人工补沙来源,节省人工补沙外购成本有8192.5万元,占总额度的28.25%。目前该项目总计可支付但未支付款项1375.13万元,支付后执行率可达到61.25%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三亚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绩效目标。我省将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进度表,督促三亚市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各流程的流转速度,确保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按国家规定全面完成,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各子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和工作成果,要求三亚市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2024底完成建设任务。确保202412月底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2.东方市加快推进资金支付,尽快组织项目验收指导东方市尽快拨付请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资料整理和结算工作,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初级验收,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和决算审核工作,支付剩余款项,落实资金拨付。做好项目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工作和后期管护,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年度总体目标部分建设内容正在施工,未完成指标将于2024年内加紧实施完成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年度总体目标部分建设内容全部完成。我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将督促2项目所在市县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2024年度建设任务,达到项目建设预期效果。同时,对《海南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市县进行认真核改,并及时在政府及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2.海南省东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3.海南省东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2023年度)








附件1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资金使用单位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20000

11082

55.41%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8000

11082

61.57%

地方资金

200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项目分配法,科学合理


下达及时性

及时,上级资金已提前下达


拨付合规性

依照管理办法,按进度拨付。

涉及实施方案调整,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致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将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进度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各流程的流转速度,确保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按国家规定全面完成,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按工程进度拨付

涉及实施方案调整,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致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将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进度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各流程的流转速度,确保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按国家规定全面完成,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责任分工,以工程量拨付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拟完成修复区域总面积2km²;其中保护修复海岸线长度2500m,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75ha。通过河口生态空间恢复、湿地水文动力恢复工程,初步解决区域存在的湿地空间不足、海岛破坏严重、河口水动力减弱、行洪通道不畅、砂质岸线侵蚀后退、防灾减灾能效低下等问题。

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02.6公顷,养殖塘清退完成60公顷,生态护岸完成686米,河口清淤完成42.6公顷,珊瑚礁修复完成盔体浇注600个,培育区育苗15000株。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

2km²

1.026km²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导致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目标,已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

岸线修复长度

2500m

0

砂质岸线修复因砂源物权归属及费用结算问题需确认,目前推进缓慢

砂质沙滩修复长度

2500m

0

砂质岸线修复因砂源物权归属及费用结算问题需确认,目前推进缓慢

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

75ha

42.6ha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导致滨海湿地修复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目标,已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

滨海湿地恢复面积

45ha

0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导致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目标,已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

河口清淤疏通面积

30ha

42.6ha

已完成

修复海岛数量

2

0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导致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目标,已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

养殖池塘清退面积

60ha

60ha

已完成

珊瑚礁修复面积

1ha

0

已浇筑盔体600个,培苗区培育珊瑚种苗15000株,因占用生态红线,用海手续正在办理中。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人工养滩流失率

10%

0%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珊瑚礁存活率

80%

100%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按时完成率

100%

46%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项目按时完成率

100%

10%

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和手续办理较困难,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程量。

成本指标

补沙单位成本控制数

150/m3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清淤疏浚单位成本控制数

30/m3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社会效益
指标

人居环境改善

6万人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防灾减灾能力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生态效益
指标

修复区域岸线生态化比率

20%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滨海人居、旅游环境

有效改善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可持续影响指标

潮沟稳定性

10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砂质岸滩稳定性

10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后期管护持续时间

10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区域公众满意度

95%

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阶段的要求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2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地方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资金使用单位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4000

820.66

20.52%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000

820.66

20.52%

     地方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项目分配法,科学合理


下达及时性

及时,上级资金已提前下达


拨付合规性

依照管理办法,按进度拨付。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尽快拨付请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资料整理和结算工作,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初级验收,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和决算审核工作,支付剩余款项,落实资金拨付。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按工程进度拨付

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尽快拨付请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资料整理和结算工作,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初级验收,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和决算审核工作,支付剩余款项,落实资金拨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责任分工,以工程量拨付资金

加强督促各施工方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加快资金支付,提高资金执行率。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修复区域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海域,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0.05km2,其中海域面积0.05km2,保护修复海岸线长度2.4km,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5ha。通过岸滩补沙、海岸防护工程建设等。解决了该区域内存在的河口海岸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砂质海岸侵蚀等主要生态问题,使东方市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进一步优化, 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加强, 生态系统质量有效改善, 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 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 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有效增强。
修复内容为通天河河口、砂质海岸生态保护修复,修复岸线长度2.4km,修复面积5ha,其中修复沙滩补沙量15m3
,建设海岸侵蚀防护工程堤坝长度400m,补种红树林14.6ha

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0.05km2,其中海域面积0.05km2,保护修复海岸线长度2.4km,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5ha。修复沙滩补沙量15m3,建设海岸侵蚀防护工程堤坝长度400m,补种红树林16.54ha。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实施生态修复区域面积

0.05 km2

0.05 km2


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

0.05 km2

0.05 km2


修复岸线长度

2400m

2400m


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

5ha

5ha


海岸侵蚀防护堤坝长度

2400m

2400m


海岸防护工程堤坝长度

400m

400m


修复沙滩补沙量

150000m3

150000m3


修复海岛数量

0

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工程单位工作成本数

红树林种植30/m2,补沙≤220/m3

红树林种植30/m2,补沙≤220/m3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环境改善


防灾减灾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系统面积增加率

红树林增加14.6ha

红树林增加16.54ha


经济效益指标

两山”理论转化成效

较好

较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后期管护持续时间

长期(>10年)

长期(>1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主管部门满意度

90%

90%


当地公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资金投入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截止时间为20243月填表。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3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海南省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地方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资金使用单位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总体预算数(A

两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两年资金总额:

39013

26400.32

67.67%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29000

16387.32

56.51%

地方资金

10013.00

10013.00

100%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项目分配法,科学合理


下达及时性

及时,上级资金已提前下达


拨付合规性

依照管理办法,按进度拨付。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尽快拨付请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资料整理和结算工作,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初级验收,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和决算审核工作,支付剩余款项,落实资金拨付。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按工程进度拨付

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尽快拨付请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资料整理和结算工作,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初级验收,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和决算审核工作,支付剩余款项,落实资金拨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责任分工,以工程量拨付资金

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各施工方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加快资金支付,提高资金执行率。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总体实际完成情况

修复区域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海域,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2.86km2,其中海域面积1.15 km2,保护修复海岸线长度6.7 km,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115 ha,修复珊瑚礁23ha,补种红树林16.54ha,养殖池清退121.4ha。通过退养还滩、修复珊瑚礁、修复盐沼湿地、补种红树林、河口海岸综合治理等。解决了该区域内存在的盐沼湿地退化,珊瑚礁覆盖率减少,河口海岸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砂质海岸侵蚀等主要生态问题,使东方市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加强,生态系统质量有效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有效增强。

该项目已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2.86平方千米;修复岸线6700米;海岸侵蚀防护6700米;海岸防护堤坝2103米;沙滩补沙88.83万平方米;珊瑚礁修复23公顷;海岸带整治修复115公顷;补充红树林16.54公顷,养殖池清退121.4公顷。已完成项目全部就建设内容。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总体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

2.86 km2

2.86 km2


修复岸线长度

6700m

6700m


海岸侵蚀防护长度

6700m

6700m


海岸防护工程堤坝长度

1610m

1610m


修复沙滩补沙量

770000m3

770000m3


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

115ha

115ha


种植红树林面积

14.6ha

16.54ha


修复珊瑚礁面积

23ha

23ha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项目实施期一年,维护评估期两年


成本指标

工程单位工作成本数

红树林种植30/m2,补沙≤220/m3

红树林种植30/m2,补沙≤220/m4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环境改善

改善当地人居环


防灾减灾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系统面积增加率

红树林增加14.6ha,珊瑚礁增加23 ha

红树林增加16.54ha,珊瑚礁增加23 ha


经济效益指标

两山”理论转化成效

较好

较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后期管护持续时间

长期(>10年)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主管部门满意度

90%

90%


当地公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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