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东方市不磨金矿区(探、采整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的公示

    《东方市不磨金矿区(探、采整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下称《方案》)已于2024610通过了有关专家的审查。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储字〔2017〕9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625日至20247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书面反映。

附件:《东方市不磨金矿区(探、采整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

联系电话:0898-65382273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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