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
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
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各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废止《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住宅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5号)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土环资用字〔2002〕18号)三个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4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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