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机械能源石化医药工会委员会
关于举办2023年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四五”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琼自然资函〔2022〕1507号),现将我省2023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竞赛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机械能源石化医药工会委员会联合主办,组织海南省土地学会、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海南省土地学会,作为竞赛活动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成立竞赛专业技术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题目的设置、评判打分及专业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竞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竞赛内容。
包括外业举证操作考核、上机实践操作考察、成果汇编答辩三大部分。外业重点考察外业实地调查举证成果和现状地类认定;上机实践操作重点考察自然资源监测与国土变更工作中的数据更新与成果建库、图件编制;成果汇报答辩重点考察文字报告编制等内容。
(二)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公开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和比赛三个环节。
1.公开报名。各参赛单位组织填写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承诺对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等负责,并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45631269@qq.com。
2.报名资格审核。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参赛单位推荐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照合规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确定审查合格名单后,电话短信通知各参赛单位联系人,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3.比赛。比赛成绩由外业举证操作考核、上机实践操作考察、成果汇编答辩三部分组成,原则上按照30%、30%、40%的比例计算得分,其中外业举证操作考核包括外业实地调查举证成果占35%,现状地类认定占65%。上机实践操作包括数据更新与成果建库65%、图件编制35%。
比赛采用积分制(评分规则见附件3),所有参赛队伍中外业举证操作考核、上机实践操作两项考核总成绩排名在前8名的队伍可进入成果汇编答辩环节。根据最终积分排名确定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四名。比赛拟定于12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各参赛单位联系人。
三、参赛队伍要求
(一)承担海南省所辖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
(二)所有人员不受身份、学历和职务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赛活动。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每个参赛队伍由不多于5名参赛选手组成,每位参赛选手只能在一支队伍中。
四、奖项设立及奖励
(一)对竞赛选拔获特等奖的团体,将推荐给全国竞赛委员会参评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向省总工会推荐参评海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海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
(二)根据竞赛结果,通报表彰竞赛前8名的团体并给予奖励。
(三)未进入前八名的参赛单位可获得优秀奖。
(四)所获奖项可作为职称评定的加分项。
(五)设立最佳单位组织奖并给予奖状。
五、竞赛保障
举办竞赛是宣传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行业形象、展示高技能人才风采的重要窗口,是促进岗位练兵、推动行业企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自然资源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提升职工能力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的检校。
各市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加强对竞赛的宣传,营造浓厚竞赛氛围,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和组织工作。竞赛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守各项竞赛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要以竞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带动行业从业人员勤学技术、苦练技能、创新创造,提升人才队伍技能水平,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新贡献。
联 系 人:秘文雅 徐针珍
电 话:0898-66292663 1334990051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A栋419
邮 编:570203
电子邮箱:x345631269@163.com
附件:1.2023年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
组织委员会名单
2.2023年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报名表
3.2023年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流程及评分规则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机械能源石化医药工会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
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一、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邱烈飞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 波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主任:
王文秀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
吕亚平 省机械能源石化医药工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
黄朝明 海南省土地学会理事长
委 员:
李育富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直属机关工会主席
张 庆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人事处副处长
孙 武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副处长
陈传钊 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院长
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组织全省竞赛工作,协调联系全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胡 坚 海南省土地学会秘书长
栾乔林海南省土地学会党支部书记、海南大学教授
副主任:
熊昌盛海南省土地学会副秘书长、海南大学研究员
成 员:
符 瑜 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秘文雅 海南省土地学会办公室主任
陈迁忆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一级调研员
王 磊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四级调研员
王 野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
落实竞赛委员会决策,负责竞赛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成员因工作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替;因任务调整涉及新的部门或单位,则相关人员自动列入成员,不再另行发文。竞赛工作结束后,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自动撤销。
附件2
2023年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
和技能竞赛参赛报名表
领 队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参赛选手1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参赛选手2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参赛选手3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参赛选手4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承担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情况 | |||||
承担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情况(可另附纸) | |||||
单位审查 意见 |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3
2023年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
技能竞赛流程及评分规则
一、竞赛流程
(一)外业举证操作考核:选取***乡镇做为本次技能竞赛测区,使用“海南国土调查云”对测区内疑似变化图斑进行外业实地调查举证和现状地类认定,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成果提交上级审核。外业实地调查举证拍摄的照片要全面反映图斑的整体情况,现状地类的认定要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对疑似变化图斑进行地类认定。外业实地调查举证成果和现状地类认定要求于评分标准详见外业举证操作考核部分评分表(表1)。(预计用时1天)
(二)地类数据更新与成果建库:基于ArcGIS平台建立gdb格式数据库,数据采用分层存储,数据库图层必须包括:年初地类图斑(NCDLTB)、地类图斑更新层(DLTBGX)、地类图斑更新过程层(DLTBGXGC)、年末地类图斑(NNDLTB)。其余图层可根据需要创建并保留,但不做为本次竞赛评比内容。地类数据更新与数据库维护要求与评分标准详见地类数据更新与成果建库部分评分表(表2)。(预计用时60分钟,初定14:30-15:30)。
(三)成果图件与文字报告编制:依据地类更新结果以及更新形成的增量数据,编制本次竞赛选定测区2022年上半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报告编制可参考规范性附录B《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也可自行拟定结构,报告内容必须有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以及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情况。编制测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图件编制参考附录C《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图示、图例、色标》,具体要求与评分标准详见成果图件与文字报告编制部分评分表(表3)。(预计用时120分钟,初定16:00-18:00)。
二、竞赛评分规则
表1外业举证操作评分表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备注 |
组织协调合理,人员分工明确,满分10分 | ||
流程操作规范,工作紧密衔接,满分10分 | ||
外业实地调查举证成果齐全,疑似变化图斑全部进行举证拍照,外业信息填写规范、完整,满分20分。疑似变化图斑存在未拍照举证的,每图斑扣2分。外业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每处错误扣0.5分。 | ||
外业实地调查举证照片拍摄方位角全面,数量适当(单个图斑至少5张),照片清晰,能够反映图斑实际利用的整体情况,包含远景、近景、局部特征照,满分20分。拍摄方位角不全,不能反映图斑实际利用整体情况的,每图斑扣2分。照片数量少于5张、照片模糊的,每处扣1分。远景、近景、局部特征照缺少一类每图斑扣1分。 | ||
现状地类认定准确,符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实施方案等规定,地类编码或名称使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满分30分。地类认定错误每图斑扣2分,错误图斑占疑似变化图斑10%(含)以上不得分。 | ||
具备安全作业意识。外出作业前有对作业人员进行简要安全教育培训,有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临险应急处置方案。满分10分。 | ||
合计 |
说明:内业影像解译与地类判读部分技能竞赛最终得分=合计值×25%。
表2地类数据更新与成果建库评分表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备注 |
组织协调合理,人员分工明确,满分10分 | ||
流程操作规范,工作紧密衔接,满分10分 | ||
基于ArcGIS平台建立gdb格式数据库,数据分层存储,图层包括年初地类图斑(NCDLTB)、地类图斑更新层(DLTBGX)、地类图斑更新过程层(DLTBGXGC)、年末地类图斑(NNDLTB),满分10分。图层缺失每个扣2.5分。 | ||
地类数据更新。以原始资料中的地类图斑数据为基础,依据影像解译和地类预判成果,将发生变化的图斑逐块录入并变更国土调查数据,满分25分。更新入库后图斑属性(地类编码、地类名称、图斑面积)错误,每图斑扣1分。数据变更时,应避免产生碎小图斑(面积不足50平方米),每个碎小图斑扣1分。 | ||
数据库更新维护。依据更新前、后地类图斑数据比对,提取变化图斑要素,生成增量更新数据(DLTBGX与DLTBGXGC),满分25分。年末地类图斑层属性结构与年初地类图斑层不一致的,扣10分。地类图斑更新层出现更新后地类或面积属性错误,扣10分。地类图斑更新过程层不能清晰反映变更前、后地类或面积属性关系的,扣10分。 | ||
数据规范管理。原始资料与各项生产过程数据应及时备份,满分10分。因操作不规范,造成原始资料损坏的,此项不得分。因管理不当,造成重要的过程数据丢失,一次扣5分。 | ||
按时完成数据库更新,数据分层管理规范、图斑属性信息完整、地类变化表达精准。满分10分。 | ||
合计 |
说明:地类数据更新与成果建库部分技能竞赛最终得分=合计值×15%。
表3成果图件与文字报告编制评分表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备注 |
组织协调合理,人员分工明确,满分10分 | ||
流程操作规范,工作紧密衔接,满分10分 | ||
成果图件制作。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制图要素齐全、图面清晰美观、地类表达准确。图件编制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图示、图例、色标》,满分20分。 | ||
文字报告编制。编制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内容翔实、数据准确、结构清晰,报告编制可参考《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满分20分。 | ||
成果汇报展示。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强,阐述生动简洁,内容表达清晰,数值分析准确,制作图表美观。满分2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各项资料数据及时备份,不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满分10分。 | ||
保密防控意识。落实国家保密法规,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各项成果资料按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归档,成果目录组织结构清晰合理,满分10分。 | ||
合计 |
说明:成果图件与文字报告编制部分技能竞赛最终得分=合计值×3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
表A.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一级类 | 二级类 | 含义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
00 | 湿地 | 指红树林地,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盐田,滩涂等 | ||||||||
0303 | 红树林地 | 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土地 | ||||||||
0304 | 森林沼泽 |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 ||||||||
0306 | 灌丛沼泽 |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 ||||||||
0402 | 沼泽草地 |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 | ||||||||
0603 | 盐田 |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 ||||||||
1105 | 沿海滩涂 |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 ||||||||
1106 | 内陆滩涂 |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 ||||||||
1108 | 沼泽地 |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 | ||||||||
01 | 耕地 |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 ||||||||
0101 | 水田 |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 ||||||||
0102 | 水浇地 |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 ||||||||
0103 | 旱地 |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 ||||||||
02 | 种植园用地 |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 ||||||||
0201 | 果园 |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 ||||||||
0201K | 可调整果园 | 指由耕地改为果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202 | 茶园 |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 ||||||||
0202K | 可调整茶园 | 指由耕地改为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203 | 橡胶园 |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 ||||||||
0203K | 可调整橡胶园 | 指由耕地改为橡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204 | 其他园地 |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 ||||||||
0204K | 可调整其他园地 | 指由耕地改为其他园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3 | 林地 |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 ||||||||
0301 | 乔木林地 |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 ||||||||
0301K | 可调整乔木林地 | 指由耕地改为乔木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302 | 竹林地 |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 ||||||||
0302K | 可调整竹林地 | 指由耕地改为竹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305 | 灌木林地 |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 ||||||||
0307 | 其他林地 | 包括疏林地(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 ||||||||
0307K | 可调整其他林地 | 指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4 | 草地 |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 ||||||||
0401 | 天然牧草地 |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 ||||||||
0403 | 人工牧草地 |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 ||||||||
0403K | 可调整人工牧草地 | 指由耕地改为人工牧草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
0404 | 其他草地 |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 ||||||||
05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 ||||||||
05H1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指主要用于零售、批发、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及其他商服的土地 | ||||||||
0508 | 物流仓储用地 |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场所的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 ||||||||
06 | 工矿用地 | 指主要用于工业、采矿等生产的土地。不包括盐田 | ||||||||
0601 | 工业用地 |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 ||||||||
0602 | 采矿用地 |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不包括盐田 | ||||||||
07 | 住宅用地 |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 ||||||||
0701 | 城镇住宅用地 |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 ||||||||
0702 | 农村宅基地 |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 ||||||||
08 |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地 |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 ||||||||
08H1 |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 ||||||||
08H2 | 科教文卫用地 |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 ||||||||
08H2A | 高教用地 | 指高等院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 ||||||||
0809 | 公用设施用地 |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 ||||||||
0810 | 公园与绿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 ||||||||
0810A | 广场用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广场用地。 | ||||||||
09 | 特殊 用地 |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 ||||||||
10 | 交通运 输用地 |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 ||||||||
1001 | 铁路用地 | 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 ||||||||
1002 | 轨道交通用地 | 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 ||||||||
1003 | 公路用地 |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 ||||||||
1004 |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 | ||||||||
1005 | 交通服务 场站用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 ||||||||
1006 | 农村道路 |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0米,北方宽度≥2.0米、≤8.0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 ||||||||
1007 | 机场用地 | 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 ||||||||
1008 | 港口码头用地 |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 ||||||||
1009 | 管道运输用地 |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 ||||||||
11 |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 指陆地水域,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 | ||||||||
1101 | 河流水面 |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 ||||||||
1102 | 湖泊水面 |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 ||||||||
1103 | 水库水面 |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 ||||||||
1104 | 坑塘水面 |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 ||||||||
1104A | 养殖坑塘 |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 ||||||||
1104K | 可调整养殖坑塘 | 指由耕地改为养殖坑塘,但可复耕的土地 | ||||||||
1107 | 沟渠 |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 | ||||||||
1107A | 干渠 | 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 | ||||||||
1109 | 水工建筑用地 |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 ||||||||
1110 | 冰川及永久积雪 |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 ||||||||
12 | 其他 土地 |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 ||||||||
1201 | 空闲地 | 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 ||||||||
1202 | 设施农用地 |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 ||||||||
1203 | 田坎 |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 ||||||||
1204 | 盐碱地 |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 ||||||||
1205 | 沙地 |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 ||||||||
1206 | 裸土地 |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 ||||||||
1207 | 裸岩石砾地 |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
报告题目:××××(测区)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一、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人员分工、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情况等)
二、本年度各主要地类变化情况
(一)耕地变化情况。
××××年度,耕地减少面积,同期耕地增加面积,增减相抵,耕地面积净增减面积。
减少的耕地中,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灾毁耕地、生态退耕面积、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面积。具体是:(1)建设占用耕地:说明本年批准建设、批而未用、未批先建三种情况;(2)灾毁耕地:说明灾毁耕地的原因、灾毁程度(可复垦和难以复垦)及分布区域等情况;(3)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说明本年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数量和原因,本年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面积。
增加的耕地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面积。具体是:(1)补充耕地:说明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补充耕地情况,以及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面积;(2)说明农业结构调整变为耕地面积。
耕地内部变化面积及原因。
(二)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具体说明本年批准建设、批而未用、未批先建总量和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面积。同时说明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际建设的面积。
本年度建设用地减少面积。具体说明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
(三)未利用地变化情况。
××××年度,未利用地面积净增减面积。
减少的未利用地中,开发为农用地、建设占用未利用地面积。
增加的未利用地中,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面积及其原因、建设用地变为未利用地面积。
三、土地利用与管理情况分析
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工作,通过与相关数据以及上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的比较,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结合耕地保护工作,分析耕地占补平衡、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耕地净增减和耕地总量情况及耕地后备资源情况。
(二)结合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分析变更调查反映的本年度未批先建面积情况,以及未批先建中主要地类情况。
四、存在问题、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
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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