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2年5月
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3〕187号)的要求,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组织对2022年度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2022年,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5107万元。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资环〔2021〕985号),下达三亚市、文昌市2022年度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预算5107万元,其中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607万元和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4500万元。
2022年度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省级资金 (万元) |
1 |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 607 |
2 |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 4500 |
合计 | 5107 |
(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海南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督促三亚市、文昌市政府落实市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落实地方资金。二是修复三亚市铁炉港保护区核心区域现有红树林,改善红榄李古树群生境及濒危状况,逐步扩大修复保护区周边适宜恢复红树林的养殖塘区域,完善铁炉港保护区管理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修复工作的相关课题研究,提高科技支撑。三是通过文昌市退围还海、退养还滩,逐步修复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已经破坏的滨海红树林湿地,恢复滨海湿地生态系统,遏制滨海湿地资源退化的趋势,提高滨海湿地功能。四是围绕建设美丽海洋的总目标,坚持海陆统筹、区域联动,积极推进红树林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设,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最终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整体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五是提高海南沿途海岸线的美观性、观赏性,从而吸引游客观光旅行,增加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后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包括:建设总规模为600.0亩,包括对现状地形修复与改造,抚育和管护现有红树林164.2亩,滩涂地造林补植101.5亩,宜林养殖塘恢复造林111.0亩,建筑垃圾清运32.5亩,开展人工防除入侵物种拉关木及有害物质工作1项,其他区域为自然恢复与现状保留区域:建设红树林管护工程1项,设置限制性标识系统17个,完成红树林科研与监测相关课题研究1项。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1.完成清澜保护区内养殖塘2670亩实地勘查、制图、登记造册、原始相片;2.对年度拟定红树林红树林湿地恢复区(2670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完成红树林还林作业设计、工程预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有资质的造林企业和监理单位,完成红树林还林工程建设单位招投标和报批报建工作;3.完成拟定红树林1735.5亩红树林初植工作;4.恢复水域面积934.5亩。
项目总体目标清晰、合理,重点突出,选取的考核绩效指标可衡量、可考核,整体方案目标制定明确、合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数5107万元,到位率100%。其中《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经三亚市财政评审审定总造价为2607.14万元(三财评〔2021〕167号),申请财政资金2607万元,省级下达2021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提前下达2022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607万元,到位率100%。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文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资环〔2021〕985号)文件,文昌市财政局2022年2月8日下达转移支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4500万元指标,用于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转移支付资金4500万元已全部到位,省级专项资金到位率100%,市级财政配套754.67万元尚未到位,未到位主要原因是文昌市财力紧张因此实行财政统筹安排,项目拟先使用省级资金,待省级资金使用完成后,后续资金由市级资金安排保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2022年省级下达三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总额607万元,专项用于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经支付571.8万元,预算执行率94.20%。
(2)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文昌市财政局2022年2月8日下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4500万元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支付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173.52万元,支付款项主要用于环境评估,测量及实施方案等前期费用,省级资金执行率3.86%。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尚未支付,执行率0%。资金拨付进度滞后是由于项目前期可研报告编制、评审,概算编制、审核、批复等程序多、工作量大,导致项目开标较晚,于2022年11月末施工单位才开工建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累计拨付1854.92万元,2022年拨付项目资金1165.55万元,其中拨付2021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593.75万元,拨付2022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571.80万元。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根据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及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2022年拨付具体执行情况如下:可研报告编制费拨付5.84万元;项目代建管理费进度款拨付14.94万元;施工进度款拨付565.85万元;项目监理进度费拨付7.12万元;项目代建管理费第二次进度款拨付8.33万元;施工第二次进度款拨付160.36万元;施工第三次进度款拨付331.39万元;项目监理费拨付12.46万元;造林作业设计余款拨付33.2152万元;生态监测与保护研究首付款拨付11.55万元;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成效专项调查与健康评估项目前期经费拨付14.49万元;项目总支出1165.55万元。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概算总投资5254.67万元。其中2022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4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54.67万元。项目资金按照《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海南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 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和《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府规〔2021〕52号)执行。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进度申请,向市财政局申请拨款,然后再拨给业主单位。2022年5至12月已申请拨付4次,金额173.52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时的总体目标,2个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本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代建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三亚市海棠区以及施工地块的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施工保障工作,监理单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工序、材料质量等工作。主要成果为:抚育和管护现有红树林164.2亩,滩涂地林90.3亩,宜林养殖塘恢复造林190.69亩,建筑垃圾清运58.7亩,开展人工防除入侵物种及有害物质工作1项,修复原有红树林巡护道200米,设置限制性标识系统17套;开展红树林科研与监测建设1项。
2022年度主要完成绩效指标:对上年度抚育、补植以及新造的红树林进行抚育、养护;缓坡岸带地形修复与改造2.7亩;新造红树林86.9亩;设置限制性标识系统17套。
2.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该项目由海南文昌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2022年11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施工场地平整1690亩,完成施工苗木种植33.35万株,恢复水域面积650亩。
海南省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202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清澜保护区内养殖塘2670亩实地勘查、制图、登记造册、原始相片。已达成绩效目标。
(2)对红树林湿地恢复区(2670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完成红树林还林作业设计、工程预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有资质的造林企业和监理单位,完成红树林还林工程建设单位招投标和报批报建工作。已达成绩效目标。
(3)2022年实际完成初植红树林500亩工作,对比年度1735.5亩红树林初植工作任务,未达成绩效目标。
(4)2022年实际完成恢复水域面积650亩,对比年度恢复水域面积934.5亩工作任务,未达成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数量指标为:地形修复与改造2.7亩,新造红树林86.9亩,设置警示标识系统17套。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数量指标为:完成2670亩红树林还湿作业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招投标,完成红树林种植500亩、33.35万株,完成恢复水域650亩。
(2)质量指标
单项工程严格按照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电力、交通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分项工程,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具体施工过程中,严格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承包商),建立了工程技术管理制度。三亚市、文昌市加强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了工程质量。目前已完工的项目质量均达标准要求,部分实现既定的绩效目标。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中,新造红树林成活率95%,修复现有红树林成活率95%,其他工程的质量合格率100%。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中,红树林种植验收成活率达90%;恢复水域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时的项目完成时间目标,2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按期完成工程项目计划进度完成率100%。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截止到2022年底,项目总体工程形象进度43%,未按时达成绩效目标。
(4)成本指标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造价成本不高于社会平均成本。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造价成本不高于社会平均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经济效益指标为:提供种苗、劳动力资源≥40万元,种植苗木3万株,聘用周边居民作为专项管护人员;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30万;促进生态旅游经济50万。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经济效益目标为:2022年实际完成项目投资占文昌市当年GDP总量约0.2%,当地生态旅游收入和碳汇收入均为0,未达成绩效目标。
(2)社会效益指标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为:推动生态教育与科研工作10次/年;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开展科普宣教活动3次/年。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为:带动当地就业人数1000人以上;经走访调查统计,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为95%。
(3)生态效益指标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生态效益指标为:提高红树林系统生物多样性,红树林种植3万株;发挥生态功能,生态效益≥400万元。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生态效益指标为:扩大红树林湿地面积1150亩,改善鸟类栖息生境1000亩,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优秀等级,沿岸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4)可持续影响指标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为:项目持续发挥作用长期;产生持续环境效益1000万。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为:项目实现产生长期(10年以上)持续环境效益,实现带动周边村镇多种经营收入持续增长。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通过项目建设为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提供一个观光、娱乐和休闲的场所,丰富居民的生活内容,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秩序。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为:通过发放问卷形式对项目区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从调查的结果看群众满意度90%。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为:绩效目标为公众满意度≥90%,经走访调查统计,公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为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无偏离绩效情况。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中红树林种植面积(初植)绩效目标为完成1735.5亩,2022年实际完成值为500亩,未达成绩效目标;种植红树林苗木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115.7579万株,2022年实际完成值为33.35万株,未达成绩效目标;恢复水域面积绩效目标为完成934.5亩,2022年实际完成值为650亩,未达成绩效目标。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偏离绩效原因为:一方面是项目前期工作量大、比较繁琐,导致项目开标较晚,于2022年11月末才完成招标程序。另一方面是因部分土地补偿未到位和保护区内存在集体土地问题,现场施工受到村民阻工,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倒排工期进度表。我厅要求文昌市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持续加强调度。我厅坚持对文昌市红树林项目开展月报告和季调度,督促文昌市政府压实工作责任、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实地督导,要求文昌市政府协调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切实解决项目实施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
2.强化资金监管,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我厅要求文昌市严格落实《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快资金支出,切实提升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
3.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将加快推进工程结算审核,对已完成造林地块、缓坡岸带补植红树林进行维护,加强管护工作。
4.文昌市需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时间点目标,针对问题对症下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沟通当地镇政府,及时组织报送申请补偿材料,拨付土地补偿款,缓解村民情绪,配合退塘工作开展。二是同时协调镇政府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协调执法局维护施工现场秩序,确保施工现场能顺利推进。三是请文昌市政府组织协调执法局、林业局、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四是与村民进行友好沟通协商,计划先完成斑块内平整工作并拨付土地补偿款后,再进行苗木种植等其他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并达到了预期效果;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总体目标和绩效三级目标没有预期目标,没有实现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我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认真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年度修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汇总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自评并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1.海南省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2.海南省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海南省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附件1 | |||||||
省级对市县转移支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三亚市铁炉港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
省级主管部门 |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省级财政部门 | 海南省财政厅 | ||||
市县主管部门 |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林业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607 | 571.8 | 94.2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地方资金 | 607 | 571.8 | 94.20%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分配,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进行。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拨付流程合规。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使用符合规范。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执行准确。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良好。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总体目标:完成项目的前期准备,修复铁炉港保护区核心区域现有红树林,改善红榄李古树群生境及濒危状况,逐步扩大修复保护区周边适宜恢复红树林的养殖塘区域,完善铁炉港保护区管理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修复工作的相关课题研究,提高科技支撑。具体工作目标包括: 目标1:对上年度抚育、补植以及新造的红树林进行抚育、养护; 目标2:缓坡岸带地形修复与改造2.7亩;目标3:新造红树林86.9亩 目标4:设置限制性标识系统17套; | 目标1:对上年度抚育、补植以及新造的红树林进行抚育、养护; 目标2:缓坡岸带地形修复与改造2.7亩;目标3:新造红树林86.9亩 目标4:设置限制性标识系统17套;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地形修复与改造 | 2.7亩 | 2.7亩 | |||
新造红树林 | 86.9亩 | 86.9亩 | |||||
设置警示标识系统 | 17套 | 17套 | |||||
质量指标 | 新造红树林成活率 | 85% | 95% | ||||
修复现有红树林成活率 | 85% | 95% | |||||
其他工程的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工程项目计划进度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工程造价成本 | 不高于社会平均成本 | 不高于社会平均成本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提供种苗、劳动力资源 | ≥40万元 | ≥40万元 | |||
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 30万 | 30万 | |||||
促进生态旅游经济 | 50万 | 50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推动生态教育与科研工作 | 10次/年 | 10次/年 | ||||
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 3次/年 | 3次/年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提高红树林系统生物多样性,红树林种植 | >3万株 | >3万株 | ||||
发挥生态功能,生态效益 | ≥400万元 | ≥400万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 长期(>10年) | 长期 | ||||
产生持续环境效益 | >1000万 | >1000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象满意度指标 | ≥80% | ≥8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附件2 | |||||||
省级对市县转移支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
省级主管部门 |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省级财政部门 | 海南省财政厅 | ||||
市县主管部门 | 文昌市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0 | 173.52 | 3.86%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地方资金 | 4500 | 173.52 | 3.86%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分配科学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下达及时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拨付合规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使用规划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执行准确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管理到位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支出及时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成清澜保护区内养殖塘 2670亩实地勘查、制图、登记造册、原始相片。 2、对年度拟定红树林红树林湿地恢复区(2670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完成红树林还林作业设计、工程预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有资质的造林企业和监理单位,完成红树林还林工程建设单位招投标和报批报建工作。 3、完成拟定红树林 1735.5亩红树林初植工作。 4、恢复水域面积934.5亩。 | 1、完成清澜保护区内养殖塘 2670亩实地勘查、制图、登记造册、原始相片。 2、完成对年度拟定红树林红树林湿地恢复区(2670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完成红树林还林作业设计、工程预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有资质的造林企业和监理单位,完成红树林还林工程建设单位招投标和报批报建工作。 3、完成拟定红树林500亩红树林初植工作。 4、恢复水域面积650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红树林还湿作业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招投标 | 2670亩 | 2670亩 | |||
红树林种植面积(初植) | 1735.5亩 | 500亩 | 未完成原因:因退塘受阻问题导致红树林种植面积未达标。 改进措施:及时拨付土地补偿款;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请示文昌市人民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 | ||||
种植红树林苗木 | 115.7579万株 | 33.35万株 | 未完成原因:因退塘受阻问题导致红树林苗木数量未达标。 改进措施:及时拨付土地补偿款;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请示文昌市人民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 | ||||
恢复水域面积 | 934.5亩 | 650亩 | 未完成原因:因退塘受阻问题导致恢复水域面积未达标。 改进措施:及时拨付土地补偿款;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请示文昌市人民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 | ||||
质量指标 | 红树林种植验收成活率 | >85% | >90% | ||||
恢复水域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达标率 | 100% | 43% | 未完成原因:项目尚未完工 改进措施:及时拨付土地补偿款;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请示文昌市人民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 | |||
成本指标 | 项目工程造价成本 | 不高于社会平均成本 | 不高于社会平均成本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 | 项目投资占文昌市当年GDP总量约0.2% | 项目投资占文昌市当年GDP总量约0.2% | |||
当地生态旅游收入 | 60万元 | 0万元 | 未完成原因:项目尚未完工 改进措施:及时拨付土地补偿款;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请示文昌市人民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 | ||||
碳汇收入 | >80万元 | 0万元 | 未完成原因:项目尚未完工 改进措施:及时拨付土地补偿款;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请示文昌市人民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当地就业人数 | >1000人 | >1000人 | ||||
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红树林湿地面积 | 扩大2670亩 | 扩大1150亩 | 未完成原因:项目尚未完工 改进措施:及时拨付土地补偿款;编制强制性保护施工方案;请示文昌市人民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进退塘工作进展。 | |||
沿岸防灾减灾能力 | 得到很大提高 | 得到很大提高 | |||||
改善鸟类栖息生境 | 1000亩 | 1000亩 | |||||
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 达到优秀等级 | 优秀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产生持续环境效益 | 长期(>10年) | 长期(>10年) | ||||
带动周边村镇多种经营收入 | 持续增长 | 持续增长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