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昌江县海洋现代产业试验区等4个项目用地
压覆矿产和地质灾害情况的批复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区域评估查询的请示》(昌自然资〔2021〕253号)、《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昌江县十月田农场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情况查询的请示》(昌自然资〔2021〕27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情况
经核,你县海洋现代产业试验区、太婆零碳制造及科创服务区、十月田农场(3个地块)用地范围均未压覆已探明矿产资源。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压覆省财政出资探明的海尾—南罗石英砂矿V1矿区,建议对上述压覆矿区矿产资源部分,优化选址尽可能避免压覆矿产资源。如项目建设确无法避免压覆矿产资源,则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规定组织评审并办理储量统计。
二、地质灾害查询情况
太婆零碳制造及科创服务区用地范围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海洋现代产业试验区、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十月田农场(3个地块)用地范围均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你县乡村开发边界内的压覆矿产和地质灾害因涉及多方面的情况,暂不作出批复。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