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办公室
转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现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琼财资环〔2020〕3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快推进工程项目进度(尤其是涉及脱贫攻坚的项目),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修〔2019〕9号)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二、要严格按照《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财资环规〔2019〕1号),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对结余结转的省级专项资金,要按照《海南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转移支付总体方案》(琼府〔2017〕206号)要求,统筹用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含土地综合整治)等生态保护与建设。
三、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办〔2020〕46号)要求,本专项资金已列入绩效监控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在每月20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格式详见附件),并于明年3月底前向省厅报送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报告,报告格式另行通知。
附件: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项目月报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杨世华、周淑红,电话:65382271、65382251,传真:6538227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