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对打造我省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意义重大。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将《通知》内容列入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研讨,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实质内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及时向市县政府汇报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用准用好文件政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二、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工作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等,尽快组织开展本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面核实整改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工作。各市县要在2019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任务,在通过省级验收后报自然资源部进行复核入库。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按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已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和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各项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成果的稳定性与信息的真实性。
三、努力营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良好氛围
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让集体组织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知识,提高群众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及时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和宣传牌内容,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要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提升广大群众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