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邓迎超:
根据《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第二条的规定,你方位于儋州市三都镇粮食所北侧的土地(土地证号:儋国用(2007)第1546号,面积:600平方米)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我局依法向你方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浦土调字〔2017〕第29号),因无法直接送达你方,现公告送达。公告发布后,请你方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已送达,并以我局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洋浦大厦规划局1420办公室,联系人:翟顺涛,联系电话:0898-28829216。
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7年4月19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