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资源要素供给,以更大力度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改革,有力服务自贸港建设。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和地灾防治,牢牢守住资源安全底线。
四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助力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五是坚持“新官理旧账”,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取得突破。
一是提高要素精准保障能力和水平。
持续做好资源要素增量保障,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合理降低产业用地成本,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决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压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合理优化耕地布局,严格监管和督察执法,严守721.75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和63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是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制定差别化的耕地开垦费标准,实施更加灵活的差别化供应方式,完善自然资源指标交易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
四是提升规划编制实施监督水平。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持续优化详细规划管理机制,推广“农房报建+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五是大力推动存量资源盘活利用。
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批后供后监管,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健全自然资源要素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
六是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完成南部“山水工程”实施,扎实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七是以厅局融合为重点推动“四个融合”。
强化统筹协同,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厅局融合、部门融合、厅与市县融合、处室融合。
八是强化自然资源基础支撑。
抓好自然资源“十五五”规划编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地质局、省林业局、省海洋厅相关负责人,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子成员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