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提高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
平。
(一)依法按时公开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政府信息
一是按时公开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信息。二是公开我厅行政权力清单事项,法律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三是按时公开涉及我省土地管理、规划管理、海洋管理、矿产管理等政府信息,包括征地信息、土地整治、土地供应与出让、规划审批公示、矿业权出让、海洋经济调查等信息。同时挂接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平台、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发布系统、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不动产登记公示等信息平台,实时公布相关业务信息。四是在省规划展览馆提供了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公众查询终端,为公众查询海南省总体规划有关信息提供便利的开放服务。五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众通过我厅网站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均由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收件并及时进行办理。六是加强政民互动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监督、社会评议渠道,将信息公开纳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开设网上监督信箱,公众咨询服务及时到位。七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促进和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我厅积极通过网站和其它载体主动公开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府信息。2019年,我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网站(含规划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海洋与渔业管理)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1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20篇。其中,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公开信息1036条。并按规定公开了2019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我厅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在我厅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11大类60项权力清单事项内容,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将所有案卷审批的过程、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供群众查询、监督,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依法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出让,从根本上遏制个人插手干扰土地、矿产资源的出让,规范权力的运行。2019年度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结果信息956条。
(三)土地出让及用地信息公开
我厅制定了《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最大限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厅审查同意并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征转用地共340宗,总用地面积1940.1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713.3公顷,农转用面积1682.92公顷,耕地面积571.13公顷,征收土地面积1450.75公顷
(四)加强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2019年在我厅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初稿)》;《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初稿)》;《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征求对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的通知》等征求意见稿3篇,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次,收到公众有效回复信息1103条。
(五)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36件,纸质件申请数25件,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给申请人做了书面答复,申请办结率为100%。申请答复数6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七)依申请公开及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厅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5件,审结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3件,其他情形数1件(尚未审结1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
(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省厅网站根据第三方评估指出的网站检索功能不够便利问题进行整改,开展了“省厅网站搜索优化”项目,开发专项检索模块,实现精准搜索展示。在公开目录实现基于文件名、文号、关键词、重要内容的精准查询,在网站智能搜索方面实现任意相关信息的模糊查询,方便用户在网站任何地方采用多种方式获取信息
(九)监督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到门户专栏,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二是强化保障。将政务公开与目录责任考评相结合,建立微信督办工作群,坚持“周更新、周汇总、季测评、年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完成省政府办公厅的季度考核任务4次,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配合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评,开展政务公开年度测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3 | 0 | 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0 | 87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业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63 | 42.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7 | 0 | 3 | 0 | 0 | 0 | 6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0 | 3 | 0 | 0 | 0 | 4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8 | 0 | 3 | 0 | 0 | 0 | 6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3 | 0 | 1 | 5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在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与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规定,与人民群众的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厅在数据开放和数据发布方面力度欠缺,可公开内容较少。二是网站合并后,平台渠道功能和统一登录功能建设较弱,融通性不高,用户体验还需进一步提升,网站功能仍需进一步升级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扩大,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提高网站数据发布和数据开放力度,完善功能建设和网站内容丰富度。以为用户提供实用、好用、易用的信息服务作为我厅网站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掘本单位可统计、可图解的数据,做好与相关业务公司的沟通协工作。二是加强网站服务整合,促进网站服务水平。我单位在2020年将跟紧省政府办公厅步伐,完善“渠道功能”栏目,根据省办公厅要求,全省将统一建设“一号登录”功能,我厅依据新标准加紧实现一站式、一体化的服务理念,以用户为中心,根据处室提供数据整合服务资源,深入研究各类服务应用系统,了解用户需求,做到让用户“找的到、看得懂、用得好、办得通”尽力响应用户与我厅之间的办事服务需求。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抓住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从内容上加强政策公开力度,落实政策解读处室,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方法,丰富我厅信息公开的内容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高效惠民服务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