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2018]34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二)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政务公开,依法应该公开的全部实现公开,公开内容覆盖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更加深入、及时和规范,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多样且到位,为国土资源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督促,及时主动公开征地政策、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耕地保护处牵头,征地办、市县局配合)


(二)继续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市县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包括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每半年公布城市地价动态监管监测数据。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信息,及时公开矿业权交易信息,稳妥推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行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用地处、地矿处、整理中心负责)


(三)推进降低企业用地用矿成本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降低企业用地用矿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用地处、地矿处负责)


(四)依法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琼府办〔2016〕2号),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对依规因涉密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事项,应及时作出说明。(各处室按分工负责)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要求,及时按规定公开批准服务信息和批准结果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各处室按分工负责)


制定我厅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法规处、执法局、审批办负责)


(五)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


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地质灾害达到橙色预警级的,及时在海南电视台、厅门户网站等发布信息。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发布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等信息。(储量处、地环总站、宣教中心负责)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财务处负责)


(七)认真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最新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标准规范等信息。(规划科技处负责)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包括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等。(地籍处、储量处负责)


(八)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及时清理已废止、失效的政策文件,并公布新制定的政策文件。做好重大政策出台时的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政策出台前,牵头处室应将政策文件、宣传发布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政策文件出台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国土资源政策,要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发表专题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同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政策文件主办处室配合落实)


(九)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对重要的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宣教中心、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配合落实)


(十)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要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牵头处室)


(十一)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办好“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曝光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的案件,通报厅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结果。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执法监察局、总队负责)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储量处牵头负责,执法局、总队配合落实)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抓紧抓好。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小组成员。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信息中心、宣教中心配合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印发《海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海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办法》《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体系。(办公室牵头负责,法规处、信息中心配合落实)


(三)严格保密审查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保密审查的依据、程序、流程、内容等进行规范,保密审查记录和信息发布记录应齐全,健全失密、泄密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负责,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维护和管理


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进一步升级网站各项功能,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便民功能。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信息中心负责,宣教中心协助、各处室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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