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阳区460200-0015图斑(平台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规定,现将《吉阳区460200-0015图斑(平台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4日至2026115日。

一、项目名称:吉阳区460200-0015图斑(平台部分)

二、拟建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域海岛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5236177

联 系 人:朱子昂

电子邮箱hyhdglc@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