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阳区460200-0015图斑(平台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规定,现将《吉阳区460200-0015图斑(平台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
一、项目名称:吉阳区460200-0015图斑(平台部分)
二、拟建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见附件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域海岛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5236177
联 系 人:朱子昂
电子邮箱:hyhdglc@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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