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人才局通〔2025〕4号)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人〔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省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土工程、地勘与采矿工程、城乡规划领域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推荐。事业单位需出具岗位结构比例证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截图及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情况说明),申报人员数量需要控制在拟申报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量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受理国土工程、地勘与采矿工程、城乡规划三个专业领域的高级工程师(正高、副高)资格评审、转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由市县负责评审。
(一)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要求按照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人〔2022〕38号)执行。
(三)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的截止时间为年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
(五)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满1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的,可申请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要以本人取得的最高职称进行同级转评。转评1年后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流动人员自聘任工作满1年,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办理职称确认后可按规定直接申报,不受确认满1年后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
三、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纸张规格为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应注明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个人综述材料。个人综述材料一式二份(纸张规格为A4,双面打印),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年度考核、身体状况、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的内容(根据附件6填写)。
(三)各类相关证书、证明。申报人员应提供个人综述材料中所列举的任职资格证书、其他相应证书、聘书、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和成果鉴定证明书及获奖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具有乡镇及村基层工作经历(含乡村振兴)的,可提供组织部门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证明和证书原件,审核后即退还。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注:学历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期刊论文要求正刊,不含电子期刊、增副刊、年刊等)。
(四)《2025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2025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论文情况表》(A4纸打印,附电子版刻录盘)各1份。
(五)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员应提供近三年以上年度考核材料,业绩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含)以上等次。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优秀”的,须提供单位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证明。
(六)照片。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交1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专业、资格级别),以便办理证书。《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的免冠证件照打印彩色电子版。
(七)1年以上海南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地点属海南分公司,社保在总公司缴纳的,需提供总公司与子公司隶属关系证明、个人工作证明。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
申报材料放在硬质文件盒内,并在文件盒上张贴《申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文件盒内须按目录要求(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含封面(姓名、申报职称、单位、联系电话)、目录、个人综述材料、证明材料、参评论文或技术报告、其他附件等材料。除要求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外,另附电子版刻录盘1份。其中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可以适当简化,论文发表期刊要求收录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并提供有检索资质机构的检索证明材料(如:海南图书馆检索证明)
四、材料审核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未经公示或经公示有异议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凡申报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不按时补正送达的,按自动放弃申报办理。
五、受理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海南省规划展览馆一楼(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西侧附楼)。
(三)联系电话:林女士13976420712,李女士13876081700。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通知相关人员知悉。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视情况通报单位,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弄虚作假或多头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违规申报人员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须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
附件:1.2025年度申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2025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3.2025年度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表
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25年)
5.2025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论文情况表
6.个人综述材料(参考模板)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