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水平,做好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效衔接,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用砂石、石英砂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建筑用砂石综合管理。新出让建筑用砂石矿区的勘查工作应当达到勘探程度矿区内查明的覆盖层资源(不含本矿区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自用部分)与建筑用砂石一并进行评估和出让本通知印发前覆盖层资源未与建筑用砂石采矿权一并出让的,应当优先用于本矿区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其中剥离耕作层优先就近用于耕地垦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二)全面支持石英砂矿深加工生产。鼓励石英砂矿山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省内开展石英砂深加工,实现石英砂深加工产业集约节约发展,视为履行石英砂深加工义务,符合我省有关政策要求。

(三)规范采矿行为认定工作。采挖经评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列矿种目录范围的土地资源不适用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处置,应按照土地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深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规范新增资源量的管理。省级和市县财政出资勘查项目探明新增的资源量或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勘探新增的资源量,相对应的地质勘查报告和年度储量报告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由勘查项目实施单位或相应矿山企业填写《新增资源量信息表》并按有关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五)加强储量年度报告的管理。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规范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将矿山储量年报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核查内容

)规范矿山闭坑储量管理。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编制闭坑地质报告,可自行委托技术单位或聘请矿产储量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并将《矿产资源储量信息表》评审结果报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同时按有关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七)加强储量评审备案管理。锆、铪、钛、锰、钽、镓、萤石和晶质石墨8种战略性矿产纳入我省重要矿产资源,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评审备案后30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并按有关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治理监督管理

)强化矿产资源开采日常监管。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重点对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同时矿山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违法采矿、环境污染等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落实矿区生态修复要求生产矿山企业须根据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年度修复计划,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年度完成修复情况,报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须确保生产矿山矿区生态修复费用的使用与年度修复计划相对应。

(十)规范对因政府原因影响开采问题的处置行为。因政府原因不予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可以根据探矿权人申请办理多次保留手续。

对于本通知下发前已出让且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采矿权因政府原因不包含因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已明确处置措施的情形),或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形造成无法开采的,可通过矿区调整置换、矿区整合、资金补偿等多种方式处置涉及延长年限的,可根据资源储量和开采规模适当延长开采年限。

、大力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水平

十一)强化指标核实。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的矿业权人,严格核实公示中的“三率”和储量年报中“三率”指标的准确性。“三率”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置

(十二)提高利用水平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鼓励矿山企业选用入选最新发布的《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中推荐的先进适用技术、采选工艺和装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

(十三)支持优化矿产品结构。建筑用石采矿权人在开采过程中,发现其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用石资源可作为饰面石材且荒料率低于18%的,可按照“优矿优用”原则进行饰面石材生产生产的饰面石材按饰面石材出让收益增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砂石产品调整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的,依法办理环评、安评等审批手续。

(十四)支持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采矿权人在出让资源量范围内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年度开采规模,不需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但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本通知施行前我已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512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

境厅、省海洋厅、省林业局、省地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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