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6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64):开展海南省重点海域珊瑚礁生态调查,完成珊瑚礁生态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建立珊瑚礁生态资源台账。 |
整改牵头单位 |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曾德坤,65382271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已完成海南省重点海域珊瑚礁生态调查等工作,共收集我省沿海市县(含远海海域)历史资料约992条调查站面,开展了万宁、东方、临高、陵水、澄迈共5个市县的珊瑚分布摸排样带调查;重点开展万宁8个站位、东方18个站位、临高8个站位、陵水7个站位、澄迈7个站位等珊瑚礁生态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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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截至2024年11月,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形成万宁、东方、临高、陵水、澄迈及远海海域珊瑚礁生态现状调查报告各1个,海南省珊瑚礁生态现状调查评估(含远海海域)报告1个,海南省珊瑚礁问题(含远海海域)清单1个。 |
(公示期:2025年3月4日—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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