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网拍〔2024〕055号  


  经  海口市人民政府  批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宗地坐落总面积
(平方米)
用途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年)
容积率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A-03地块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A-03地块73495.6环卫用地 100.050.0≤1.20/≤30.00≤24.003608.63403608.6340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详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询宗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海资规编审〔2024〕452号),用地规划条件为:土地用途为环卫用地,容积率≤1.2,建筑系数≥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其余管控要求详见规划图则。 

(二)宗地净地情况:

   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拟建项目所属产业投资强度(万元/亩)年度产值(万元/亩)年度税收(万元/亩)达产年限(年)
A-03地块用于发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不低于345不低于350不低于235

  其他准入条件: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市琼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拍卖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琼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且于5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与琼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让人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盖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琼山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回定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 3、该宗地按环卫用地供应,如涉及改变用途须由政府收回重新供应。 4、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2年内竣工。 5、该宗地应用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项目达产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年内。 (2)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45万元/亩)。 (3)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12650万元人民币(亩均年税收不低于23万元/亩)。 (4)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192500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不低于350万元/亩)。 (5)自项目达产时,项目引进并保有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要求的拔尖人才(含)以上等级的高层次人才10人。 (6)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亩年均产值能耗不高于0.5吨标煤/万元。 6、该宗地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具体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及海口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海口市琼山区审批局具体要求执行。 7、项目建设前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8、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9、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项目建筑工地应按照《海口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实施指南》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10、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1、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行为的。 (2)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4日12时00分  。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一)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24日16时00分      

(二)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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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陈女士 韩女士 钟女士  

联系电话:  089868531700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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