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网拍〔2024〕051号
经 海口市人民政府 批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海口市城西片区F-5-05-01地块和F-5-05-02地块 | 海口市城西片区F-5-05-01地块和F-5-05-02地块 | 69347.68 | 城镇住宅用地 (市场化商品住房) | 30.76 | 70.0 | ≤2.6 | ≤22 | ≥35 | ≤72 | 46687.0000 | 28682.7103 |
零售商业用地(回迁商业) | 5.97 | 40.0 | ≤2.96 | ≤35 | ≥30 | ≤80 | |||||
零售商业用地(市场化商业) | 1.23 | 40.0 | ≤2.6 | ≤22 | ≥35 | ≤72 | |||||
城镇住宅用地 (安置房) | 62.04 | 70.0 | ≤2.96 | ≤35 | ≥30 | ≤80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海口市城西片区F-5-05-01地块和F-5-05-02地块 | 建设海口市龙华区丁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不低于500 | / | / | 3.5 |
其他准入条件: /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拍卖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本次拍卖宗地用于建设海口市龙华区丁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根据龙华区政府提供的开发建设条件,两宗地按照公开出让方式供地,不设城市更新实施主体条件,出让土地建设工程结构封顶后可申请预售许可,项目涉及其他事项按海口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执行。 4、经征询水电气网视等主管部门,两宗地管线铺设情况如下:(1).F-5-05-01地块和F-5-05-02地块周边现状无排水管网,按规划该地块东侧、西侧、北侧均有规划道路,地块污水需排入北侧规划路后,自西向东排入现状迎宾大道污水管道,最终排入丁村污水处理厂,此为最短路径,北侧规划路污水管径D600,需建设约1.1公里。地块雨水近期可就近排周边低洼地或建临时管道排美舍河,远期通过西侧规划路排入美舍河。须将市政雨污水管网同步纳入地块规划并优先建设完成,接通下游市政排水管网,确保出让地块建成后污水能够有效收集并顺畅排放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因地块污水无出路排放而造成环境污染;地块周边市政供水管网均覆盖,为确保用水需求得到满足,在项目建设之前向市水务集团申请用水报装。(2).F-5-05-01地块红线外有临近的供电局管辖的在运10千伏山凤#2线梧桐路支线,F-5-05-02 地块没有供电局在运10千伏线路。(3).两地块东侧迎宾大道及附近碧桂园公园上城小区已敷设有燃气管道,连接至上述地块的燃气管道已列入计划,后续将与地块开发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同步建设到位。(4). F-5-05-01地块红线外,无联通公司管线,有电信、移动、有线电视公司的管线。F-5-05-02地块红线外,无电信、联通公司管线,有移动公司管线。(5).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的管线资源在F-5-05-01地块附近已完成规划建设。待地块开工建设且附近市政道路修缮完毕后,将依据实际需求对地块红线外管线进行规划建设并接入;F-5-05-02地块周边管网资源均完成建设,待红线内的管网和有线网络完成建设且通过省通信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即可接入使用。 5、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项目建筑工地应按照《海口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实施指南》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6、本项目根据《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回迁商品房(安置房)项目装修标准按照《海口市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房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指引》(海住建改〔2023〕75号)执行,具体建设内容以龙华区政府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回迁商品房(安置房)建设服务合同》为准。 7、F-5-05-01地块配建一处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配建一处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配建一处托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F-5-05-02地块配建一处菜市场(含一处公厕),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配建一处生活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不计容。以上配建设施均按毛坯交付。 除了F-5-05-02地块内配建的菜市场外,其余配建的公服设施由土地竞得人按规范要求建设。配建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后,无偿移交给龙华区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3日12时00分 。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一)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16时00分
(二)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一)配建基础设施范围内包含2条市政道路、污水干管和山高大桥,分别为: (1)沙坡一路:起点接纵一路,终点接迎宾大道,长约1057m, 红线宽15m,面积15855㎡。 (2)山高南路北段:起点接沙坡一路,终点接规划南渡江大道,长约398m, 红线宽30m,面积11940㎡。 (3)山高大桥:起点接山高街,终点接山高南路,长约220m,红线宽30m,面积6600㎡。 (4)美舍河沿岸污水干管(路网配套):长约1107m, 使用DN800(管径)。 上述道路、桥梁和污水干管工程总投资控制价格为10678.43万元(含项目前期可研、设计、勘察相关费用,不含征地收储相关费用)。 上述配建设施建设周期不超过36个月,自土地竞得人签署F-5-05-01地块和F-5-05-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6个月内进场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并将产权无偿移交龙华区政府或龙华区政府指定单位,配建设施应先于F-5-05-01地块和F-5-05-02地块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办理并交付。 龙华区政府应完善配建设施用地审批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划拨等建设配建设施所需的一切手续,土地竞得人应全程参与配合龙华区政府,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支付,并计入配建设施实际投资额。 配建设施初步设计和概算需报龙华区发改委报备,配建设施由土地竞得人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自主建设。配建设施建设实际投资额以龙华区政府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决算为准,实际投资额超出总控制价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低于总控制价的,总控制价与实际投资额的差额部分由土地竞得人交给龙华区财政局,或由龙华区政府指定投向本项目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龙华区政府指定部门,配建设施具体建设、移交要求按照配建设施建设监管协议执行。 (二)F-5-05-02地块为回迁安置房用地,土地竞得人应按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设回迁安置住宅和回迁商业,回迁安置住宅和回迁商业由龙华区政府指定回迁安置居民及村集体按限定价格进行团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龙华区政府或其相关指定部门和单位提供,宗地内装配式建设奖励的面积一并纳入团购范围。回迁安置住宅团购价格为7825元/建筑平方米,回迁商业(含F-5-05-02地块内配建的菜市场)团购价格为8041元/建筑平方米。工程建设完成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三)回迁安置房停车位配比不得低于《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配建的停车位由土地竞得人自行销售,销售价格不高于12.58万元/个,车位租赁及销售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土地竞得人不得将回迁商品房(安置房)项目的土地、在建工程和房屋建筑等资产进行抵押,项目涉及其他抵押事项,需征得龙华区政府同意。 (五)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 (六)土地竞得人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未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准入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七)两宗地均于整体竣工验收备案起6个月内达产。项目达产时, F-5-05-01地块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6639万元人民币(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F-5-05-02地块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5382万元人民币(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龙华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配建设施建设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八)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两宗地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九)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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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陈女士 韩女士 钟女士 。
联系电话: 0898-68531700 。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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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