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关于公开遴选

海南省疑点疑区图斑核查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管,及时准确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不断提高海域海岛使用疑点疑区监管工作能力和监管规范化水平,实现海域海岛自然资源有效管控。现公开遴选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疑点疑区图斑核查及联合开展核查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建立责任明确、流程清晰、工作规范、运转高效的海域海岛使用疑点疑区监管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现场核查、地面或无人机巡查、遥感监测等多种方法,全面加强海域海岛使用疑点疑区及违规占用破坏自然岸线监管,及时准确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用海用岛及违规占用破坏自然岸线行为,不断提高海域海岛使用疑点疑区及违规占用破坏自然岸线监管工作能力和监管规范化水平,实现海域自然资源有效管控。

三、服务内容

1.海南岛周边海域海岛巡查,以每月为周期,针对每期南海区卫星影像未覆盖区域,通过无人机及地面巡查等手段,获取海岸带现场照片或无人机照片,开展每期影像数据获取、数据初步处理、研判工作,提交疑似违法用海用岛行为及违规占用破坏自然岸线等相关成果,及时准确发现并报送疑似违法违规用海用岛及违规占用破坏自然岸线行为。

2.根据自然资源部及自然资源部南海局下发的核查通知,联合国家、地方资规、海洋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的疑似违法用海用岛及违规占用破坏自然岸线行为开展现场核查。调查核实疑点疑区图斑的项目名称、用海主体、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动态、面积、涉及生态红线情况和红树林等生态敏感目标情况、是否违法违规用海、违法违规类型、是否纳入土地管理和立案查处情况等,编制《疑点疑区监视监测报告》,按《××省(区)疑点疑区核查报告(大纲)》要求撰写报告一并提交。

3.根据地方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提供的自行发现的疑点疑区图斑,对疑点疑区现场核查,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图斑核查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

4.对在建项目用海涉嫌违法用海线索进行核实及定期监测。项目用海施工进展及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超范围用海、改变用海方式、破坏自然岸线、擅自进入生态红线区域、影响周边海域生态等行为,监督项目运营投产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落实情况,5个工作日内,提交监视监测报告。

5.涉及特殊用海、用岛(不含领海基点海岛及纳入保护区范围的海域海岛)不纳入巡视巡查范围,出具特殊用海疑点疑区位置确认报告。

6.根据总队需求,对整改的疑点疑区图斑进行监视监测并出具监视监测报告。

7.根据总队需求,针对立案调查所涉及的涉嫌违法用海区域,通过无人机及地面巡查等手段,获取海岸带现场照片或无人机照片,开展影像数据获取、数据初步处理、研判工作,提交违法用海用岛行为及违规占用破坏自然岸线等相关成果。

四、服务费用

本次公开遴选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费用报价参考价为100.00万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完成时间

任务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六、报名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声明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需海洋测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中,供应商为失信惩戒对象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交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提供声明函)。

(9)报价函,及详细报价内容(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选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按“报名人资格要求提交所有材料。

(3)报名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业绩、技术能力证明、人员配备情况、仪器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等)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由报名单位负责。

八、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及选聘资料)

2)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递交到指定地点,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及时报名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

(3)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2号1106室

(4)联系人:朱宏辑,联系方式:13518065323

九、遴选方式和标准

本次遴选活动由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组成遴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单位遴选活动结束后,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将及时发布遴选结果公告,待公示期结束后及时通知中选单位。

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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