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拟批准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等2家单位3个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新设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海南海环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已完成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厅拟批准上述2家单位3乙级资质新设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410日至416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复核意见。

联系电话:(089865236580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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