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2022年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质量检查结果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技术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切实发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2023年11月13日,我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检查的通知》(琼自然资办函〔2023〕164号),对2022年度全省新审批项目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共45份,以下简称论证报告)集中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经检查,最终确定有3份论证报告质量不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发现的问题

    (一)大连海洋大学论证报告质量问题。经检查,该单位编制的《儋州市峨蔓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存在以下质量问题。一是采用的数据、资料无效。该论证报告采用的珊瑚礁资源生态环境资料年份为2014年-2015年,时效性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号)明确的近3年要求。二是未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项目监测计划等内容,报告书未附专家个人意见及修改说明。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及《海南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二)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论证报告质量问题。经检查,该企业编制的《博鳌·逸景冲浪水上运动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存在以下质量问题。一是项目用海必要性利益相关者界定不充分利益相关者损失程度分析内容缺失二是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不全对周边敏感目标产卵场和海草等影响范围和程度分析及生态保护措施或生态补偿方案内容缺失三是宗海图界址线不清晰宗海图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三)青岛卡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论证报告质量问题。经检查,该企业编制的《亚龙湾西段人工补沙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存在以下质量问题。一是论证重点不全、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不充分、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不全、项目用海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不充分,沙源的可行性论证分析不充分二是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内容缺失生态影响分析不充分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处理措施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及《海南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厅将对大连海洋大学、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卡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存在论证报告质量不合格的失信行为,通过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期5年,同时向海域使用申请人进行风险提示。请相关市县用海审批部门督促上述3家单位30天内整改纠正。

海域使用论证是政府决策审批的重大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论证报告编制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实事求是,科学论证。各沿海市县用海审批部门要严格审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切实加强本地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4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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