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转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具有行政审批事权的园区: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学习,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商环境建设局以及具有审批职能的园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发挥“多规合一”改革优势,切实履行规划实施的部门责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规划实施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防范风险意识。要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紧紧牢记“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四个工作定位的要求,坚守法律底线、安全红线、群众利益、廉政风险、技术底线等五个底线,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充分依托省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深入改革实践,不断探索空间治理新路径。要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发展思维,增强改革意识,积极探索规划和土地政策的深度融合,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改革质效,推动制度集成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土空间规划智慧化治理能力,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塑造新动能。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312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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