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绿色矿山建设的公告(二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绿色矿山建设
(二)项目地点:海南省境内
(三)项目预算:12.98万元人民币
(四)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向乙方拨付项目总经费的50%;2022年11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成果并经甲方项目具体经办处室确认合格签收,据实结算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第三方评估个数不少于4个,每少1个扣减相应金额,超额完成的部分不再另增加工作经费),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剩余经费。同时,乙方应继续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如违反约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服务内容
对预计申报的昌江县古榕峰水泥用石灰岩矿、昌江县燕窝岭水泥灰岩矿、昌江县叉河镇丛开岭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和定安县龙河镇南勋岭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4个矿山进行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按照统一评价指标要求进行量化评分,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清晰)
(二)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网址证明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址证明截图,提供的截图需加盖公章,材料清晰。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收(增值税、附加税及一个季度企业所得税)、社保记录凭证(社保银行缴款回单)并加盖公章。
(六)实施单位应具备开展本项工作的技术力量。技术团队需具有采矿工程、水工环地质、地质矿产、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提供相应文件并加盖公章)。
(七)如有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报价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将对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四、选择标准
选取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单位,如出现相同报价在同等条件下以抽签方式决定。
五、报名方式、时间、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递交地址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2022年9月30日17:00。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资料清单目录;
2.报名函(详见附件);
3.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至第六条所列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
6.报价具体测算明细;
7.其他证明材料。
注:材料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四)报名资料递交地址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215室(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27091
附件
报名函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1.根据公告要求,我方递交的报名文件及有关材料,用于你方审核我方参加绿色矿山建设资格条件。
2.你方可通过本函落款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和后续联系。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文件及有关材料真实、准确。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子邮箱: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绿色矿山建设 |
报 价 | 金额:(大写) (小写) |
报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