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海南省资源环境调查院完成编制《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和《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储字〔2017〕94号)对方案中“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垦”章节在我厅网站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垦”章节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98-65382273

附件:《石碌铁钴铜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2年9月23日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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