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

关于遴选2022-2023年船艇、船员及无人机保险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降低意外事故对执法装备和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许可,公开向社会遴选2022-2023年船艇、船员及无人机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服务机构负责代表总队向保险公司询价协助指导总队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及事故后按合同理赔索赔等工作请有意向的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服务机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服务方案。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2-2023年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执法船艇、船员和无人机保险代理。

  (二)服务周期:自签订代理协议之日起至保险合同完成之日止。

(三)保险预算金额:800000.00(其中船艇和无人机600000.00元、船员200000.00元)

二、服务内容

(一)协议签订后,代表总队向3家以上3家)合法保险公司就保险事宜询价。

(二)对各保险公司的报价和保险条款法律法规、保险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三)协助、指导总队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四)投保船艇、船员、无人机发生事故后,代理、指导总队的索赔理赔工作。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四)有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专业资质,并提供近三年同类代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选择标准

主要按照资质、业绩和服务方案(请提供相应资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并密封),依据相应评分标准,对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响应的公司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总队2022-2023年度保险代理。

五、公告发布时间、资料接收起、止时间及联系人和地址

  1. 公告发布时间:2022722726日。

  2. 资料时间:20228183日。

  3. 联系人:陈国华 电话:1387655220365201775

  4.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

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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