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
项目基本情况 | (1)规划项目名称: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2)规划范围:海南省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 (3)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4)规划目标:到2025年,陆海统筹,基本建成绿色、高效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资源配置和供给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基本实现矿产开发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 (5)规划布局:根据当前我省严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面停止省级登记商业性探矿权,全面停止新设除地热矿泉水和建筑用砂石土等矿种以外采矿权的实际,不划定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发的矿种,不设定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以允许勘查开发的矿种为重点,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综合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经济发展格局,坚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除36个战略性矿种外,以“线”定勘、以“线”定采,进一步优化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引导推进资源合理配置。向陆一侧。依法依规勘查开发石油、天然气、铁、金等战略性矿产;科学合理勘查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作用的建材、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并统筹协调节约集约绿色化规模化开发利用。向海一侧。加大石油、天然气、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针对南海北部深水区和南海中南部等资源潜力大、勘探工作程度低、风险较高的深层深水领域,加强油气资源风险勘探,开辟新的油气战略接替区;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勘探,推动形成油气资源新的增长点;依法依规适度开采海砂资源,经净化处理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后保障省内建筑用砂需求。 | ||||
规划单位 名称和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收信人 | 刘先生 | |
电子邮箱 | 357974771@qq.com | 联系电话 | 17784682507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贤路9号214室 | 邮编 | 570203 | ||
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单位 名称和 联系方式 | 陆域部分 | 单位名称 |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有限公司 | 收信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10-64795613 | 电子邮箱 | hainan_zcdky@163.com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 卷石天地大厦A座401 | 邮编 | 10012 | ||
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单位名称和 联系方式 | 海域部分 | 单位名称 | 生态环境部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收信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29119662 | 电子邮箱 | cassynai@163.com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瑞和路18号 | 邮编 | 571127 | ||
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 |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到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采用实名方式并提供常住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