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2712-2021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 编号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用地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澄迈县金马物流园区中横路与物流纵六路交汇处西南侧地段 | 6.328415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仓储用地 | 50 | ≥1.0 | ≤60% | ≤20% | ≤30米 | 2419 | 2419 |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根据海南(澄迈)金马现代物流园入驻要求,竞买人及申报项目须符合金马物流中心产业规划以及准入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严格按照金马物流园产业规划要求开发建设。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三、竞买申请和登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1月3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或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交易所咨询和领取《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下午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11月3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8:30。
(二)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10:00。
(三)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四)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其他事项
(一)该地块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已与被收地单位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宗地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二)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1年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该地块将用于现代物流产业项目使用。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但不强制采用装配式建造。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三)该宗地出让控制标准符合《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琼国土资规〔2018〕7号)的要求,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5年,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公顷(1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120万元/公顷/年(8万元/亩/年),营业额不低于1200万元/公顷/年(80万元/亩/年),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六)非澄迈县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澄迈县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七)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竞得人须按照4亩安置1名本地劳动力(项目用地所在村的农民)。
(九)该宗地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澄迈)金马现代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电话:0898-67629310、67629052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