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屯昌县2021-4号建设用地压覆矿产和

地质灾害情况的批复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确认屯昌县2021-4号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和查询地质灾害情况的请示》(屯自然资〔2021〕17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2021-4号地块范围内未压覆已探明矿产资源。

二、上述用地范围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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