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

关于遴选执法船艇维修项目驻厂监理服务机构公告

根据我总队船艇维修保养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船艇维修项目驻厂监理服务机构,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以下项目要求进行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执法船艇维修项目驻厂监理服务机构

  2.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维修费(元)

备注

A

中国海监2132.2133艇维修项目驻厂监理

946058.00

维修地点:海南海口

B

中国海监2115船维修项目驻厂监理

1000000.00

维修地点:待定

C

中国海监2168船维修项目驻厂监理

1730991.00

维修地点:广东东莞

二、驻厂监理服务机构资格及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需提供设备监理资质证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及驻厂监理专业人员(船体、轮机、电器各一名)有关资料、监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协助办理船舶有关证书(承诺函盖章),对船舶进厂维修过程中增加的隐蔽工程及牵连工程项目进行免费评估(承诺函盖章)。

5.船舶维修、驻厂监理业绩。2018年-2020年驻厂监理船舶维修业绩清单,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的资料、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核实后此次作废,将被总队永久列入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发布时间、联系人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18日

  2.联系人:李全党,电话:0898-65852351  18976651128

3.办公地点:海口市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海洋监察总

队装备技术指挥室1121室(邮编:571126)

  四、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     

  五、报名及投寄资料方式

营业执照、有关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意向单位请于6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及船艇维修、驻厂监理业绩(2018年-2020年)、驻厂监理费用的报价(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等盖章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海口市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1121室,邮编:571126。

六、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

由总队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遴选小组,遴选小组人数原则不低于5人。

(二)遴选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按最高得分为本次遴选驻厂监理服务机构。

七、结果公示

总队对遴选出的驻厂监理服务机构将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为最终确定此次船艇维修驻厂监理服务机构。

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

2021年6月15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