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海南佳正地灾防治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新设的公示

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海南佳正地灾防治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丙级、设计单位丙级、施工单位乙级资质新设,已完成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厅拟批准海南佳正地灾防治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丙级、设计单位丙级、施工单位乙级资质新设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3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复核意见。

联系人:史继炎,联系电话:(0898)65236091、13876668067。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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