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文集土告字〔2021〕第 10

根据《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和《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决定将以下壹(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人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主要规划指标

挂牌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文昌市翁田镇明月村民委员会上崀三村民小组

文集建试(2019-36

文昌市翁田镇滨海旅游公路北侧地段

3266.65(折合4.9亩)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用地)

40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4

1600/平方米(折合106.67万元/亩)

522.66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符合规定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在文昌市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手册(该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申请人可于2021615日至202179日到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和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7917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79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2171800分至202171291130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20217 1291130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入市主体签订《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根据文自然资规指〔2021118号文,该宗地属商服用地,项目建设规划方案要符合当地建筑风貌,并报市行政审批服务主管部门审批,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半年内动工建设项目,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以及不履行《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报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不计利息),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 闲置满 1年不满2年的,参照国有闲置土地的处置规定,依法收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一经办理手续参与竞买,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愿承担参加竞买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四)根据《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出具文集建试(2019-36号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别等审核意见的复函》,本次出让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亩,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年内,以上控制指标按照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与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五)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首次付款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出让总价款60%。分期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在文昌市注册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已在文昌市注册具有相应土地开发资质的公司,可不再注册公司。

(七)(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八)(七)根据《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文集建试(2019-36号地块建设项目装配式建造意见的复函》,该宗地的竞得方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下一步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文件下发,届时再根据新政策相关内容执行。

(九)(八)文集建试(2019-36号地块距滨海旅游公路30米,为保障该项目出入口问题,出让人文昌市翁田镇明月村民委员会上崀三村民小组同意将该地块距滨海旅游公路30米,面积为2257.66平方米(折合3.386亩)的本村所有土地,租赁用于文集建试(2019-36号地块出入口使用,租赁年限为20年,租金1.5万元/年,并同意20年租赁期满后,竞得人可继续依照有关 规定办理租赁手续,后续租金按现租金上浮 5%,即1.575万元/年。竞买人竞得文集建试(2019-36号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需同时与文昌市翁田镇明月村民委员会上崀三村民小组签订2257.66平方米(折合3.386亩)土地租赁协议,并一次性支付20年租金合计30万元。该租赁用地仅作为文集建试(2019-36号地块建设项目出入口及绿化用地使用,不得用于建设其他建筑物。

(十)(九)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白金路2号、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女士、杨先生、云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3301006530360213111995159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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