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昌江县马鞍山金矿详查移出矿业权人
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异常名录的通告
依照矿业权人的申请,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规定,近期我厅组织实地核查专家组对昌江县马鞍山金矿详查开展实地核查并通过厅专题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昌江县马鞍山金矿详查探矿权人为海南赛恩实业有限公司,勘查许可证号T46120080702010961,有效期2018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2日,面积1.79km2。该矿区于2016年6月完成地质详查工作,并提交了经备案的《海南省昌江县马鞍山金矿详查地质报告》(琼国土资储备字〔2016〕4号)。
二、2020年度核查情况。2020年度核查昌江县马鞍山金矿详查存在主要问题:一是2019年度未投入勘查,当年没有实物工作量;二是探矿权人未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佐证材料,无法证实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矿业权人履行义务情况。核查意见:不予移出异常名录。
三、本次核查情况。探矿权人主动提供了《海南省昌江县马鞍山金矿详查地质报告》审意见书、备案证明及缴费凭证等材料。经专家组核查,一是该探矿权处于保留、按规定不再投入勘查状态;二是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原件因遗失,提供了在2019年12月17日《海南日报》上声明作废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的佐证材料;三是该探矿权人已按规定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履行了探矿权人的义务。核查意见: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拟移出异常名录。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3号)“对于拟将矿业权人列入移出异常名录的,管理机关需说明原因,形成专门文书并在门户网站和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等规定要求,以及实地核查专家组核查意见,现将昌江县马鞍山金矿详查移出异常名录,并在我厅门户网站和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厅提出书面意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1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