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自然资示2021-02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2月21日2021年3月3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定城镇CR2021-01,位于定城镇福旺路东侧,面积为20002.57㎡(折3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成交价843万元。受让单位:海口永发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该宗地为文化产业项目用地根据《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工业用地出让控制指标的批复》(定府函〔2020〕76号)精神,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540天内竣工,竣工之日视为投产,投产之日起满360天内达产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若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申请延期。否则县政府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三)该宗地鼓励使用钢结构(含钢-砼(木)组合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

    三、公示期:2021年3月3日 至 2021年3月12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非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
    邮政编码:571200
    联系电话:0898-63822430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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