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报送昌江县石碌铁矿补充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围岩废石回收利用区)已经有关专家审查。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0119日至202011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书面反映。

  附件:昌江县石碌铁矿补充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围岩废石回收利用区)


联系电话:0898653822736538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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