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海南鹏越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延续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向我厅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丙级资质延续,已完成专家评审、我厅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审核等程序确认。现将我厅拟批准海南鹏越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的延续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时间为2020年8月6日至8月12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复核意见。

 

联系人:史继炎,联系电话:(0898)65236091。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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