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气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
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气象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0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0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预计2020年6月至10月,我省各地降雨量较常年略偏多,暴雨洪涝灾害总体略重于常年,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雨引发的暴雨洪涝灾害,2020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往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损失和影响。
二、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
(一)加强信息共享。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的雨量实况以及预报预警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向气象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名称、经纬度、类型,提供地质灾害风险分布图、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等信息。气象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列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对象,利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第一时间为上述人员提供雨量实况监测、降雨预报预警信息,为其进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和组织村民紧急转移避险提供支撑。
(二)做好风险预警。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要及时针对极端天气开展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要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确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致灾临界雨量阀值,遴选并确定雨量预警指标站,完善基于易发区和隐患点位置的风险预警产品,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
(三)强化信息发布。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要共同推动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充分利用部门资源优势、联合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效运用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手机APP、微博、微信等,以及地方媒体资源,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发挥人民群众防灾减灾避灾作用。
(四)完善联动机制。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演练,健全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气象部门要为地方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人员转移避险、临时安置等决策提供气象服务。
(五)探索开展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智能导航服务。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气象局联合探索推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融入导航地图,提供智能导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及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智慧化保障能力。
三、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建设
(一)共建共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站网。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根据需要,共同争取财政支持,积极推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雨量监测站点的建设,加强对站点的维护,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降雨监测能力。
(二)共同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智能网格预报产品的研发,提高强降雨发生时间、影响区域和强度的精细化精准预报能力。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智能网格预报产品的应用能力,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模式,积极发挥各类气象监测数据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中的作用。双方共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短时临近预警业务。
(三)强化规范和优化流程。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气象局所属专业技术支撑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共同优化和健全联合会商、联合制作、联合发布的机制和流程。
(四)开展示范点建设。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气象局将联合筹划开展蒙水岭特大型复合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示范点建设,积极对接国家部局,联合开展预警新技术、新产品的本地化应用,联合推进两部门“国家—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服务业务体系,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果,加大推广应用。
四、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合作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双方的分管领导、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共同组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管理工作组和技术专家组,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和业务会商制度,定期进行业务技术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合开展科普宣传。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科普宣传,提高民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充分发掘和宣传各地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为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联合申请科研项目。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要联合申请科研项目,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区划和预警技术研究,发展基于自动化监测设备、物联网和大数据挖掘的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技术。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气象局将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系人:业务管理:矿保处,史继炎,电话:65236091,传真:65327091;预警会商技术指导: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马魁红,电话:1387639238,传真:66827446。
省气象局联系人:业务管理:减灾处,吴坤悌,电话:65309131,传真:65308133;预警会商技术指导:省气象台,张春花,电话:13807582228,传真:68619536。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气象局
2020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