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27010-20181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 编号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使用 年限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27010- 201811 |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G225国道东侧白莲琼銮岭地段 |
0.662175 |
50年 |
公用设施用地 |
≦0.8 |
≧30% |
≦20米 |
≦35% |
273 |
273 |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申请和登记
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1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交易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和领取《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下午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4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8:30。
(二)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11:00。
(三)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四)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其他事项
(一)该宗地块用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宗地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二)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三)该地块安排用于配套设施变电站项目使用。该项目属于园区内非住宅类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无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五)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设计施工的,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电话:0898-67629310、67629052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