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

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序号9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环督察〔20181号)要求,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的原则,现将中央督察整改任务(序号94号)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1216日至22日,共7天。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65821076

特此公示。

附件: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94)整改完成情

况公示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12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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