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厅党组决定调整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经报省委备案同意,现将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丁式江  党组书记、厅长:主持厅全面工作。

王利生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海洋局局长(正厅级):负责人事、老干部、机关党建、群团、海洋经济、海域海岛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海洋督察整改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海洋经济发展处、海域海岛管理处、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夏  斐  党组成员,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省林业局全面工作。

吴开成  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改革综合、法规、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土地储备整理交易、征地等方面工作。分管改革综合处、法规处、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征地办、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李向民  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保密、财务、生态修复、监察审计、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监察审计处、扶贫办。

程春满  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统一登记、督察与执法、信息化建设、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局、督察与执法局、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省规划展览馆、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厅信息中心。

岳建利  党组成员、副厅长(兼):联系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张信芳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监测、油气勘探开发协调、“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分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油气办、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联系省地质局。

潘  骏  总工程师:负责国际合作与科技发展等方面工作。分管国际合作与科技发展处。

李东屿  党组成员、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总队长:负责行政审批、海洋监察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工作。

潘建纲  副巡视员:承担省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

牛  勇  副巡视员:协助开展海洋督察、“六大专项整治”、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油气勘探开发协调、“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

党组成员、副厅长、总工程师、副巡视员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厅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厅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缺位代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理期间工作。

 

 

 

 中共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

2019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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